坚定正风肃纪反腐,守住政商关系清廉底线。严肃惩治政商关系中的“微腐败”,坚持问题导向,把握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大力纠治重点部门一把手及其班子成员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严肃查处官商勾结、亦官亦商等腐败问题,坚决斩断靠企吃企、权钱交易等破坏市场秩序的“黑色链”,破除政企不分、利益输送的“交易网”,以零容忍的态度震慑破坏营商环境行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企业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企业经济的发展对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发展健康的民营经济离不开廉洁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政商关系,是企业与政府管理部门或管理体制的关系、企业家与政府官员的关系。正常的、良好的政商关系,既有利于政治权力在其边界范围内按照党的要求和人民的期待正确使用,又有利于企业按经济规律健康经营,能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不正常的、畸形的政商关系,犹如政治雾霾,会使双方受到污损,最终损害党和人民的事业。
要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在政商交往中,公职人员应坚持公平原则,理清新型政商关系,就要求我们的行政机构,各级党组织与企业在交往时既要“亲”,又要“清”。行政机关依法尽责为企业发展服务,真心实意支持经济发展,领导干部坦荡真诚同企业家接触交往,帮助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又倡导企业积极建言献策、释放经济活力,引导企业家爱国敬业、回报社会。我们的行政领导干部在同企业家打交道时要清白纯洁、把好分寸,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搞权钱交易,又要求企业家洁身自好、诚信经营,坚守道德底线、守住法律红线。
要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规范政商交往、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落实情况的跟进监督,对公职人员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交往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对涉及权钱交易、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问题的线索要优先办理、快查快结。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公职人员违规违法执法行为,营造清朗的政治生态、公平的市场环境、良好的社会风气。
政商交往是市场经济中不可避免的一部分,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合作需要建立在公共利益和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基础上。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合作应该是长远规划和战略性的,避免政商勾结和政府干预市场等问题的发生。政商关系应该是透明的,避免不透明性和利益冲突等问题的发生。只有这样,政商交往才能真正发挥其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蔡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