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桂林三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三建)原董事长赵某民擅自违规借给上海某和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某和)3950万元。事后,赵某民安排财务人员采取非法倒账的形式,将这3950万元借款抹平,导致桂林三建巨大经济损失。”另外,赵某民还指示公司副总张某初从公司借款86万元向法官行贿30万元(有判决书),余下贪为己有至今未当还,还又坑公司,将75万元退款变借款。近日,广西桂林三建公司在公司官微发贴实名举报该公司原董事长赵某民涉嫌严重违法,引发社会关注。

  桂林三建指控,赵某民利用职权将75万元退款变借款,最新审计报告证实,75万元是退款。

  华夏早报-灯塔新闻记者 贺强 报道

  非法倒账抹平借款 导致公司损失3950万元

  桂林三建成立于1996年,辉煌时一年营收约12亿元,纳税近5000万元,是桂林象山区的纳税大户,有知情人透露,在原董事长赵某民一番“富了方丈穷了庙”的操作下,如今变成负债累累的企业。外面众多债权收不回,众多债务又没钱还,导致公司面临瘫痪。其中最大的一笔就是文章开头提到的桂林三建借给上海某和的3950万元,被非法倒账抹平借款。

  据介绍,广西某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某一投资)投资开发桂林市上海路“山水中央”项目,吴振以桂林三建的名义与广西某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某一房产)签订《山水中央施工合同》。2014年11月14日至2015年9月25日期间,某一房产分四次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给桂林三建款项4550万元,而在2014年9月25日至2015年9月28日期间,桂林三建分6次向上海某和通过银行转款,金额共计3950万元,银行转账凭单上注明的转款事由均为向上海某和提供借款,系基于某一投资向桂林三建出具《委托书》而转款。这样,上海某和就欠桂林三建3950万元。

  那么桂林三建是如何收回这3950万元的借款呢?爆料人列举了赵某民的“坑公司”操作。

  2015年12月30日,桂林三建时任董事长赵某民违规安排财务人员转了500万元公款给二层机构原桂林市三建建筑劳务分包有限责任公司(现桂林市富集建筑劳务分包有限责任公司),然后又安排人从劳务公司对公账户将这笔500万元的公款转入财务人员杨某敏(现任劳务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建行账户。公司有明文规定,120万元以上,属于巨大资金,使用前需经公司经理室三分之二以上成员签字同意、并需报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 签字同意,才能支付。赵某民未开董事会,甚至连董事会成员都不知道,就擅自安排财务转款,严重违规。

  随后,杨某敏把这500万元转入邓某(据传邓某系上海某和法定代表人邹某彬的儿媳妇)的银行个人账户,邓某随后又将这500万元转入上海某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上海某和房产)银行账号上。接着,上海某和房产再从该公司账户将这500万元转入桂林三建对公账户上。紧接着,桂林三建又从公司对公账户把这500万元分7笔转入邓某个人账户上。邓某又将这500万元转入上海某和房产账户。接着,上海某和房产再从该账户将500万元转入桂林三建尾号1330建设对公账户上。上海某和房产每次转账均注明为还款。如此循环多次,上海某和房产将500万元(其中一笔450万元)8次转入桂林三建尾号1330建设对公账户上。账户显示来往流水3950万元,变成上海某和房产归还桂林三建的借款,导致桂林三建白白损失3950万元。

  对此,桂林三建现任董事长蒋迪辉向华夏早报记者表示,赵某民和杨某敏是桂林三建的内鬼,违规将500万元公款,转给财务人员杨某敏私人账户,杨某敏又转给邓某私人账号,邓某又转给邹某彬(据传系邓某家公)当法人的上海某和房产,该公司是某一房产股东,关联公司上海某和房产将这500万元再转给桂林三建,变成归还借款。实际上这500万元还是桂林三建的钱,多次走账,猫狸换太子,这就是赵某民、杨某敏与邓某和邹某彬内外勾结,导致桂林三建损失3950万元借款。赵某民亲自将桂林三建集体财产付之东流,涉嫌严重违法犯罪,请求相关部门严查。

  赵某民违反公司规定,导致桂林三建损失3950万元借款,检方回应。

  借公司86万元去行贿法官 送给某法官30万元侵占56万元

  早在2012年3月,桂林三建起诉全州县湘山房地产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返还定金纠纷案,桂林三建胜诉,申请桂林市七星区法院强制执行。桂林三建时任副总经理张某初分管法务,张某初以借款的名义,向桂林三建借款86万元,至今没有偿还。

  2017年,张某初被纪委留置问话。张某初按照桂林三建时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赵某民的指示向七星区人民法院时任执行局局长程维光行贿。经查,张某初联系七星区法院法官黎明海,由黎明海出面先后收受张某初送的现金共计30万元,后黎明海在七星区法院车库两次分给程维光15万元。2017年,东窗事发后,程维光投案。

  2017年12月,广西区纪委通报,程维光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18年12月,程维光被昭平县法院判决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程维光退出的赃款50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同月,黎明海也被法院判决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采访中,桂林三建现任董事长蒋迪辉说,有受贿,必有行贿,受贿的法官被判了刑,行贿的桂林三建张某初和赵某民却没有被追究。赵某民、张某初涉嫌单位行贿30万元,根据《刑法》第393条之规定赵某民、张某初涉嫌单位行贿罪,却逍遥法外。另外,赵某民安排张某初以借款的名义向桂林三建借款86万元行贿,实际行贿30万元;赵某民、张某初将剩余56万元占为己有,根据《刑法》第271条之规定,赵某民、张某初有可能涉嫌职务侵占罪。更搞笑的是,2018年3月30日,张某初向平乐县纪委缴纳30万元,还持票到桂林三建报账,遭到桂林三建的拒绝。

  邹某彬开发的桂林“山水中央”变成“烂尾楼”。

  坑公司,75万元退款变借款

  2013年8月,曾品品挂靠桂林三建承建广西防城港红树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海湾项目”,曾品品向桂林盛嬴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桂林盛嬴)购买钢材没有付款。桂林盛嬴起诉桂林三建及曾品品。象山法院(2015)象民初字第145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曾品品支付桂林盛嬴钢材款483.2万余元及利息,桂林三建承担连带责任。

  桂林盛嬴申请强制执行,2020年6月9日,桂林三建与桂林盛嬴达成和解协议:2020年6月9日止桂林盛嬴确认桂林三建按判决书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同意桂林三建履行清偿债务先本后息并放弃延迟支付债务利息。双方同意本案债券债务以本金和利息900万元全部终结案件。

  桂林三建已经实际支付980万余元给桂林盛嬴,扣减900万元及诉讼费5万余元,桂林盛嬴尚有75万元需退还给桂林三建。2020年6月10日,桂林盛嬴通过桂林漓江农村合作银行中北支行的账户,退还桂林三建75万元。“坑公司”的时任桂林三建董事长赵某民“心生一计”,安排人员向桂林盛嬴出具借条一份:写着“今收到桂林盛嬴贸易有限公司借款共计75万元,双方约定一年内归还借款不计利息。超过一年为归还则按照借款之日起按月息2%计算。

  2020年6月12日,赵某民还安排工作人员向桂林盛嬴出具欠条一份。依据象山法院(2015)象民初字第1452号民事判决书双方协商桂林三建至2020年6月12日止还尚欠桂林盛嬴贸易有限公司钢材款利息75万元(不计利息及违约金)三建公司约定在一年内还清。

  2024年6月4日,桂林盛嬴向象山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桂林三建归还借款75万元及利息444061.5元,共计119.4万余元。象山法院在没有向桂林三建送达传票及副本的情况下,于2024年7月8日开庭审理。

  桂林三建现任董事长蒋迪辉介绍,按照双方的和解协议,桂林盛嬴应退还75万元给桂林三建。桂林三建收到桂林盛嬴退还75万元后,“坑公司”的赵某民来一招“明修栈道暗渡陈仓”向桂林盛嬴出具借条,桂林盛嬴贸易“心神领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双方串通一气将75万元退款变成借款,于是虚假诉讼闪亮登场。

  桂林三建公司大额资金使用审批、监管制度,赵某民未开董事会,甚至连董事会成员都不知道,就擅自安排财务转款,严重违规。

  “坑公司”的赵某民还领“空饷”

  陈子顺与吴振、冯涛其实是《桂林兴宸山水中央项目》实际施工人,2023年5月17日,新上任的董事会成员向陈子顺了解《桂林兴宸山水中央项目》施工情况。陈子顺陈述向吴振接手30%的股份,桂林三建原董事长赵某民占干股15%。桂林三建新任班子成员对陈子顺的陈述有些不信,通过内部查账终于找到了赵某民涉嫌“犯罪”的证据。

  赵某民于2015年2月14日,在陈子顺与吴振、冯涛施工的项目部领取10.8万元,赵某民填写注明2014年9月-2015年2月的生活费的领款单,领款单上有吴振、韦学贵签字同意。

  桂林三建向桂林市公安局象山分局申请查账,警方于2023年6月7日向睿丰会计事务所(广州)有限公司送达了《象公鉴聘字(2023)00457号鉴定聘请书,对涉案资金进行鉴定,因桂林市公安局象山分局没有及时提供数据以致鉴定进度缓慢,赵某民涉嫌犯罪的证据无法浮出水面。桂林三建呼吁:请桂林市公安局象山分局及时提供数据,还桂林三建一个公正,让职工依法享受工资及社保待遇,早日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天伦之乐。

  赵某民还领“空饷”。

  记者多次拨打三建原董事长赵某民的手机,一直在通话状态,无法联系上。

  曾作为项目财务人员的韦学贵称,他也讲不清楚这个事情,当年曾参与该项目及转账事件的所有人员都被桂林市公安局象山分局办案人员问过话,做过笔录,所以办案部门对这件事很清楚,建议媒体向他们了解。

  原分管公司法务的副总经理张某初回复记者,他已经退休了,具体情况可以去财务部门了解。

  桂林三建原财务科长沈鹤兵也称,他已退休多年,而且这件事时间过去太久,他也不太记得当时的情况。桂林三建财务科长梁丽萍的电话打通后,一直显示正在通话中。该公司上届财务总监袁素珍的手机则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防城港小区二期的实际施工人和防城港分公司负责人的电话,也一直无人接听。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承包商对记者称,后来用来平账的500万元是甲方打给项目的工程款,属于项目部的钱,是借给桂林三建用的。至于之前的那3950万元是谁安排转给三建劳务,三建劳务又转给杨某敏私人账户,杨某敏又把500万元转入邓某的私人账户,邓某又转给上海某和开发公司,某和又转给三建,如此转了八次,从而产生了3950万元的流水过程,他则表示并不知情,也没有在转账单上签过字,是后来问题出现以后需要整理账目的时候才知道的。“后面是没办法签了一笔,大概是300万吧,说是甲方要付什么贷款利息,然后从工程款里支出的,之前那么大的一笔我们是没有签过的。”

  该承包商称,当时他们才刚刚进场,还没有工程款打进来,是2015年阳历一二月份时才收到第一笔1200万元的工程款,在此之前根本不清楚3950万的事情。而对于三建来说,早在2014年,他们就已经收到甲方3500万元的工程款了。

  “要说他们的财务管理有多那个,那个3950万里面其中有一笔都不是三建的人,是甲方的人签了字他们就把钱转出去了,好像是250万吧,这个管理本身就是一塌糊涂。”有承包人称,三建一方面让他们配合把账目做好,他们根本就没有什么财务审核,都是乱来的,正常的转账没有一个完备的手续怎么可以把钱转给人家。

  一位承包商称,后来他了解到,原来三建自己曾借给上海某和200万元。2014年,广西某一打了3500万元工程款到项目部,其中200万元被三建默认为是上海某和的还款,还有3000万元被转走了,剩下的300万元可能是三建公司自己用了。“仅这3500万都说不清,我们后面只知道有这笔钱进来,但是项目部看都没看到,所以三建的问题也是一大堆,而且问题还都是他们自己造成的。”

  华夏早报-灯塔新闻将继续关注此事,发回最新报道。


       来源:华夏早报-灯塔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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