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刘四红)2月11日,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联合海口市人民政府召开“明示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试点启动会”,标志着“明示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试点工作在海南省正式启动实施。
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指企业在贷款过程中所需支付的各类成本年化费率的总和,包括贷款利息成本以及非利息成本两部分。非利息成本主要指企业为了获得贷款向第三方机构支付的融资增信费、垫资过桥费、中介服务费等非利息费用。
为保障企业借款人能够清晰、真实、全面地掌握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的具体构成,人民银行总行2024年在第一批部分省份试点的基础上,于2025年在海南省等省份开展第二批明示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试点工作。试点的核心内容是推动银行在办理企业贷款业务时,协助企业填写《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清单》,填明各项费用具体情况,计算各项费用的年化费率,对贷款利率和年化费率进行加总,全面向企业列明其在获贷过程中负担的各项显性成本和隐性成本,清晰展示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
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称,明示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试点工作,可以提升企业贷款融资成本透明度,有利于推动降低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改善实体经济融资环境,助力海南自贸港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