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社会中,法院保全裁定具有权威性和严肃性,是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然而,江苏省南京秦淮区法院巨额保全款被取走引发公众关注,不仅损害当事人切身利益,更严重践踏法治尊严。该事件涉及多方主体法律责任和程序问题,以下是从法律角度剖析:

事件回顾

2013年12月,因保证金纠纷,某顺置业公司申请秦淮区法院保全嵇志荣竞拍的土地。2014年1月,嵇志荣以退还保证金名义从中大置业公司取走2769万元。2018年9月,法院拍卖土地,剩下6537万元保全款被冻结。和谐置业公司通过法院连续5次冻结该款,但嵇志荣分两次全部取走 6537 万元被冻结的土地拍卖款。2024年8月,和谐置业公司举报后,嵇志荣仅退回 2300 万元保全款。

嵇志荣行为法律分析

民事责任:嵇志荣擅自取走保全款行为,违反财产保全相关规定,构成对申请保全方合法权益侵害。根据法律规定,应承担返还资金责任,若给申请保全方造成损失,还需赔偿损失。

司法强制措施:法院有权对嵇志荣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其行为属于妨碍民事诉讼行为,法院可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刑事责任:嵇志荣的行为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他在法院已经采取保全措施情况下,擅自取走保全款,致使法院保全裁定无法执行,若情节严重,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院相关责任分析

程序违规责任:和谐置业公司通过法院连续5次冻结6537万元土地拍卖款,但嵇志荣却能未经法定程序取走款项,这表明法院在保全款管理和执行程序上存在漏洞。如果法院工作人员存在失职、渎职等行为,导致保全款被非法取走,相关工作人员可能要承担相应的纪律责任和法律责任。

国家赔偿责任:如果最终确认法院在保全款被取走的过程中存在过错,且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当事人有可能申请国家赔偿,要求法院对其损失进行赔偿。

受害方救济途径

向法院反映情况:受害方和谐置业公司应及时向法院反映嵇志荣取走保全款事实,提供相关证据,如资金转移时间、金额、凭证等。

要求法院采取措施:法院应展开调查,核实情况后,责令嵇志荣返还保全资金。若嵇志荣拒不返还,法院应采取强制措施,如冻结其其他财产,划扣相应款项等。

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嵇志荣行为构成犯罪,法院应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监管漏洞与完善机制

法院保全款被取走带来的危害极其严重。对当事人而言,直接损害其合法权益。债权人通过合法途径申请财产保全,本期望在胜诉后能够顺利实现债权,但保全款消失使其权益落空,耗费大量时间、精力和金钱进行的诉讼变得毫无意义,可能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经营困难甚至破产,个人生活陷入困境。

从司法公信力角度来看,此事件严重破坏司法权威性和公正性。法院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其作出的裁定本应得到严格执行。然而,保全款被取走让公众对司法机关公正性产生质疑,降低公众对法律信任和尊重,影响法治社会建设进程。

在社会层面,这种现象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如果债务人能够轻易逃避债务,会导致市场交易中信用风险增加,破坏市场诚信环境,阻碍经济健康发展。此事件还暴露出江苏南京市秦淮区司法执行监管机制漏洞。在资金监管方面,对保全款项解冻、划拨缺乏严格审核与监督程序,导致款项轻易被违规处置。

结论

江苏南京市秦淮区法院保全款被全部取走绝非小事,它关乎当事人切身利益,关乎司法公信力,关乎社会公平正义和法治秩序。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让法治尊严得到维护,让公平正义得以彰显。(车虹)

来源:潮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