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单独把法治建设作为专章论述,专门部署。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
党的二十大报告在第七部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中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我们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报告从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严格公正司法、加快建设法治社会四个方面进行了具体部署。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又一次重大部署,可以说是党的二十大对法治建设的再部署。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建设,进行了一系列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党的历史上第一次专门以法治建设为主题的中央全会。这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提出了180多项重大的举措,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特别是,这次全会对民法典编纂工作作出部署。而后在多方努力下,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于2020年颁布实施。
2017年党的十九大再次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上升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十四个基本方略之一,并在报告中对“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作出总体部署,同时提出到2035年“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2020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是党的历史上第一次专门以法治建设为主题的中央工作会议。这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实际出发,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这次会议首次提出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并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工作提出了“十一个坚持”的重要要求。这“十一个坚持”也体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具体包括: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2021年印发的《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提出法治中国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到2025年,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体制机制更加健全,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完备,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司法权运行机制更加科学有效,法治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党内法规体系更加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初步形成;到2035年,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基本形成,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至2022年党的二十大,在以上基础上对全面依法治国进行了再一次重大部署,法治中国建设掀开了新的篇章。
(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教授米新丽《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 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人才》讲稿摘编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