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贸易全球化背景下,中国企业通过不断提升自身竞争力,拓展全球化网络布局,走出国门的步伐日益加快,中国企业面临的知识产权纠纷也日益增多,在应对时由于缺乏应对经验和技巧,往往处于被动和弱势地位,影响了中国企业在美的发展。

  美国知识产权诉讼有哪些不同于中国诉讼的程序?中国企业如何有效应对美国诉讼中的证据开示程序?如何在商业秘密诉讼开局阶段制定关键策略?中国企业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成为了外向型企业进行海外市场拓展工作时亟待了解的问题。

  8月11日,由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指导,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上海分中心)、上海知识产权联合研究院、上海市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中心主办的国际贸易背景下的美国知识产权诉讼大型讲座于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古北校区顺利召开。



  本次讲座由斐锐律师事务所(Fish&Richardson P.C)、己任律师事务所共同承办,由闵行区知识产权协会、上海萃识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共同协办。邀请美国斐锐律师事务所(Fish & Richardson P.C.)合伙人Adam Kessel,美国斐锐律师事务所(Fish & Richardson P.C.)合伙人Jeffrey Shneidman,美国斐锐律师事务所(Fish & Richardson P.C.)合伙人Carl Bruce,美国斐锐律师事务所(Fish & Richardson P.C.)合伙人David Barkan为特邀讲师,海外纠纷应对指导上海分中心负责人王夷珠担任开场主持人。本场讲座由己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何菁律师主持,在《中国企业报》中企视讯平台同步直播。

  在本场讲座上,《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监测、跟踪合作备忘录》正式签约。



  美国斐锐律师事务所(Fish & Richardson P.C.)合伙人Carl Bruce律师以《了解程序——理解美国专利诉讼中的证据开示程序》(《Understanding Procedure -- U.S. Litigation Discovery in Patent Cases》)为主题,介绍了美国专利诉讼的独特之处——证据开示。讲座上,Carl Bruce详细介绍了证据开示的各项程序,并结合案例详述了证据开示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为观众提供了数条可供参考的实践建议。



  美国斐锐律师事务所(Fish & Richardson P.C.)合伙人Jeffrey Shneidman以《制定策略——美国商业秘密诉讼开局阶段的关键策略》(《Setting Strategy -- Trade Secret Litigation:  Critical Actions in the Opening Days of Litigation》)为主题,结合多重风险情境及真实案例,分析了企业在中美环境中面临的差异及风险,为企业在美国商业秘密诉讼开局阶段制定关键策略提供了有效建议。



  美国斐锐律师事务所(Fish & Richardson P.C.)合伙人David Barkan介绍了美国商业秘密法在美国境外如何适用。据介绍,美国商业秘密法在美国境外有治外法权,David Barkan结合实际案例,强调了商业秘密案件的复杂性及严肃性,并为企业提供了一份正确处理商业秘密案件的建议。



  美国斐锐律师事务所(Fish & Richardson P.C.)合伙人Adam Kessel以《风险管控——在美诉讼的常见风险及整体防控》(《Managing Risks -- General Risks in U.S. Litigation and How to Manage》)为主题,分享了其专利、商业秘密、商标权三大方面的诉讼经验。结合中美环境的差异,为中国企业在美诉讼提供了一份“避险指南”。



  本场讲座邀请多位国内外专家为本土企业更好地“走出去”献言献策,在为中国企业在美面临的知识产权纠纷提供了一份实用指南的同时,助力中国企业在知识产权维权方面不断提升自身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