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河北高邑经济开发区等调整规划范围的批复

石家庄、秦皇岛、唐山、衡水、邯郸市人民政府:

《关于河北高邑经济开发区调整规划范围的请示》(石政呈〔2023〕78号)《关于河北行唐经济开发区调整规划范围的请示》(石政呈〔2023〕188号)《关于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扩区的请示》(秦政呈〔2023〕26号)《关于恳请省政府批准河北乐亭经济开发区调整规划范围的请示》(唐政呈〔2023〕48号)《关于恳请省政府批准河北丰南经济开发区扩调区规划范围的请示》(唐政呈〔2024〕9号)《关于扩大调整河北故城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的请示》(衡政呈〔2023〕55号)《关于河北邯郸复兴经济开发区调区的请示》(邯政呈〔2024〕8号)和《关于河北武安工业园区扩区的请示》(邯政呈〔2024〕1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河北高邑经济开发区、河北行唐经济开发区、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河北乐亭经济开发区、河北丰南经济开发区、河北故城经济开发区、河北邯郸复兴经济开发区、河北武安工业园区调整规划范围。

二、河北高邑经济开发区调区后规划用地总面积1082.84公顷,共5个区块。其中,区块一面积326.55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京港澳高速西侧150米,南至南环路北侧200米,西至亿博大道,北至太行路;区块二面积160.76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将军街西侧150米,南至刘秀路,西至石武高铁东侧250米,北至万城村村北;区块三面积47.86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西驿头村西侧,南至西驿头村地,西至辛庄村村地,北至工业路;区块四面积116.54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建陶工业区至393省道公路,南至北高公路延伸路,西至西贾公路,北至泲河南岸;区块五面积431.13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京广铁路,南至G339沿线至王家村、西塔影村北,西至陆港五街,北至刘秀路。具体面积和范围以坐标为准。

河北行唐经济开发区调区后规划用地总面积704.43公顷,共2个区块。其中,区块一面积668.69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岳霍口村,南至西正庄,西至京昆高速,北至东留营村;区块二面积35.74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明旺乳业东侧,南至绵博生物南侧,西至农牧产品深加工项目西侧,北至农牧产品深加工项目北侧。具体面积和范围以坐标为准。

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调区后规划用地总面积1896.77公顷,共3个区块。其中,区块一面积343.17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青乐线,南至机场快速路,西至犁湾河三村,北至韩愈大街;区块二面积74.49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蛇刘线,南至蛇刘线,西至后双坨村,北至西腾远村村北;区块三面积1479.11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刘官营村,南至南街村,西至滦河,北至小樊各庄村村北。具体面积和范围以坐标为准。

河北乐亭经济开发区调区后规划用地总面积3819.28公顷,共3个区块。其中,区块一面积3565.70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二滦河,南至老海垱,西至海港开发区疏港路,北至北环路;区块二面积166.73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毛会路,南至抚昌乐路,西至高科二路,北至北外环;区块三面积86.85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古滦河大堤,南至姚家房子,西至丰庄村,北至东石各庄。具体面积和范围以坐标为准。

河北丰南经济开发区扩区后规划用地总面积5403.01公顷,共3个区块。其中,区块一面积880.55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于唐线,南至小集污水处理厂,西至小集镇界,北至小集镇界;区块二面积806.44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汇丰大街,南至汇丰大街,西至唐廊高速以东,北至岔河镇以南;区块三面积3716.02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沙河,南至港前路,西至经二路,北至纬三路。具体面积和范围以坐标为准。

河北故城经济开发区扩区后规划用地总面积1166.18公顷,共2个区块。其中,区块一面积1153.41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河北省与山东省交界,南至规划长江路,西至规划西环路,北至故城县与景县交界;区块二面积12.77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河北奥冠电源有限责任公司围墙东边线,南至规划南环路以北30米,西至奥冠大街,北至河北奥冠电源有限责任公司围墙北边线。具体面积和范围以坐标为准。

河北邯郸复兴经济开发区调区后规划用地总面积582.33公顷,共2个区块。其中,区块一面积518.88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规划邯郸市二环路,南至康庄乡会星头村,西至邯郸绕城高速,北至开发区规划纬三路和开发路;区块二面积63.45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战备路,南至邯山区北羊井村,西至于二庄村,北至青兰高速史村连接线。具体面积和范围以坐标为准。

河北武安工业园区扩区后规划用地总面积6568.65公顷,共3个区块。其中,区块一面积1866.72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午汲镇上泉、沙午铁路西,南至309国道北,西至青龙山山脉,北至北洺河;区块二面积3150.39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南洺河,南至南洺河南岸约1000米,西至平涉线以东,北至阳邑镇区;区块三面积1551.54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东二环路、经八路,南至魏粟山村,西至新金西厂区西侧,北至南通乐村、小屯村。具体面积和范围以坐标为准。

三、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着力推进经济开发区开放创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下大力促进项目建设和产业集聚,提升实际使用外资和对外经贸合作水平,提升经济发展质量,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

四、要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原则,合理、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严格落实“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确保开发区用地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功能布局、空间结构等总体要求;按照规定程序履行具体用地报批手续,依法供地;以产业用地为主,工业及生产性服务业用地比例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严控房地产业进入开发区;依法补偿、妥善安置失地农民。切实履行规划环评和环境保护规定,并对调扩区域所涉及的地下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提出相应管控要求,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

五、省商务厅要会同省有关部门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促进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