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陆续有读者爆料:深圳市宝荃贸易有限公司以大宗、期货、外汇名义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年化收益高达120%,承诺月付息10%,到期100%返还本金的行为涉嫌非法集资。记者对此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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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资料显示:深圳市宝荃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2月14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周虹云。股东陈植寅,高管周虹云、王维廉。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日用百货销售;农副产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酒类经营。在经营范围中并未发现该公司具备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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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荃贸易有限公司讲师向记者介绍:“宝汇资产管理(澳洲)投资基金成立于1991年,总部在澳大利亚的墨尔本,整个操作以及运营团队在新加坡。我们是一家多元化的金融投资管理集团,提供期货大宗贸易以及外汇业务,总部那边投资上千万、上亿的客户还是很多的。2022年2月14日正式进入中国市场。”

“我们的产品优势,首先外汇市场巨大,市场就存在客观公平以及透明的特点,对投资者来讲是公平的;第二,外汇交易能够满足投资者需求,第三,我们有专业的操作团队以及风控策略。我们集团给到客户签合同保本,受中国法律保护。10月9日,我们单一客户直接就复投了480万元,从去年到现在他在我们公司投了1000多万,而且这个客户属于我们老客户转介绍来的。(上周)12月初,我们两天时间就复投了一个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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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深圳市宝荃贸易有限公司了解到,这个项目运行时间有一年零九个月,都是300万起投的。小金额投资从2023年9月份才开始,5万元起投。

投资人的资金去向:小金额打法人个人账户,大资金(100万元以上)的打到深圳市宝荃贸易有限公司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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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荃贸易有限公司与投资人签订的《合同书》显示:甲方为深圳市宝荃贸易有限公司,乙方为投资人。合同约定:甲方收到乙方人民币XXXX元整,负责大宗贸易投资管理。期限为一年。利润定义:投资期间分红每月10%,到期100%归还本金,公司回购,合同书交还。

2022年3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许可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网络、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信息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深圳市宝荃贸易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承诺保本保息的行为涉嫌非法集资。投资人资金进了法人账户的话,怎么纳税呢?合同显示投资人资金用来大宗贸易投资,最终流向了海外?

1月24日,记者到深圳市福田区京基滨河时代广场A座深圳市宝荃贸易有限公司采访,前台称领导都不在,留下采访函。截至发稿并未收到该公司的回复。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陷入兑付风波的“鼎益丰”也在该栋楼办公,鼎益丰控股曾先后两次被深圳监管部门点名。那么深圳市宝荃贸易有限公司是否会步“鼎益丰”的后尘?记者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