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经10月20日电,苏州龙杰(603332.SH)近日就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的审核问询函进行了回复,对市场及监管关注的核心问题进行了详细说明。此次问询主要围绕发行对象、实际控制人认定、认购资金来源及融资必要性等方面展开。
根据回复,本次发行的唯一对象为公司总经理邹凯东,其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席靓的配偶。发行前,邹凯东未直接持股,仅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0.28%股权;发行完成后,其直接持股比例最高可达7.45%,并与席文杰、席靓(邹凯东配偶)共同控制公司61.30%的表决权。公司指出,邹凯东作为董事兼总经理,属于核心管理层,可对公司经营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符合相关规定,可由董事会提前确定其为发行对象。
关于认购资金来源,邹凯东方面表示,资金主要来源于家庭积累,包括历年所获公司现金分红、薪酬及投资收益等,并承诺资金为自有或合法自筹,不存在结构化融资或利益输送情形。为明确认购预期,其已承诺认购金额下限为8,000万元,上限为1亿元,以稳定市场预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