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动能来源于“一带一路”倡议本身,发展方向主要由“一带一路”共商共建共享的发展原则、开放绿色廉洁的发展理念和高标准、可持续、惠民生的发展目标所决定;主要内容就是构建全方位、高质量的互联互通体系;保障重点在于构建互联互通的伙伴关系机制、发展战略对接机制和务实合作机制。

  自2013年提出“一带一路”倡议至今,结合共建“一带一路”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其间的标志性变化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个标志性变化是形成较全面系统的顶层设计方案。即在“一带一路”倡议提出1年半时间后,经各方努力,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于2015年3月联合发布了共建“一带一路”的顶层设计方案——《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愿景与行动》全面系统地阐明了共建“一带一路”的时代背景、共建原则、框架思路、合作重点、合作机制、中国各地方开放态势、中国积极行动、共创美好未来等,标志着我们不仅提出了关于共建“一带一路”的中国倡议,而且提出了关于如何共建“一带一路”的中国方案。

  第二个标志性变化是国际国内掀起“一带一路”建设高潮。这主要发生在2017年5月中国成功举办第一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之后。首先体现在与中国签署“一带一路”合作协议的国家和国际组织数量的大幅增加。论坛召开前,中国只与4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签署了“一带一路”合作协议。论坛结束后,截至2019年3月末,合作国家和国际组织数量快速增加至154个,其中包括125个国家和29个国际组织。其次体现在“六廊六路多国多港”建设项目的大幅增加和建设速度的大大加快。再者体现在贸易合作力度的不断加大。论坛举办前的2016年,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货物贸易占当年中国货物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为25.7%,至2019年已达到近30%。

  第三个标志性变化是“一带一路”建设进入新发展阶段,即高质量发展阶段。2019年4月,习近平主席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的主旨演讲中阐述了关于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系统思想,主要包括: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坚持开放、绿色、廉洁理念,努力实现高标准、惠民生、可持续目标。此后,不论是2020年10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还是2021年3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强调的核心问题均为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尽管近年来新冠肺炎疫情确实给“一带一路”建设带来了一些困难和麻烦,但同时也“创造”了一些新需求,拓展了“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领域。未来,建议从抓供应链、产业链、粮食安全、能源安全、区域一体化等针对性重点工作、调整生产投资结构、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防范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等四个方面,进一步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