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出了许多新理论、新思路和新举措,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指明了方向。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强调:“我们毫不动摇地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保护民营经济发展。现在的很多改革举措都是围绕怎么进一步发展民营经济,对这一点民营企业要进一步增强信心。”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我们必须牢牢坚持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理直气壮地发展好非公有制经济,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一)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公经济问题作了许多重要论述,提出了“两个都是”“三个没有变”等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论断。理论界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行了深入研究,在非公有制经济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非公有制经济与全面深化改革等理论问题上取得了一系列研究成果,丰富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理论,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提供了新的范畴。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指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这是对非公有制经济及其作用的新肯定,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的高度重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改革的不断深化、认识的不断提高,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也经历了一个不断提高的过程。“两个都是”的提出,为非公有制经济公平使用资源、平等参与市场竞争提供了理论保障。

  强调把公有制经济巩固好、发展好,同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是对立的,而是有机统一的。改革开放的实践有力地证明,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生力军和重要依靠。目前,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非公有制经济功不可没。事实证明,非公有制经济和公有制经济一样,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已经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始终坚持的基本方略。

  (二)

  2016年3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上强调:“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变,我们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变,我们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没有变。”“三个没有变”论断的提出,重申了我们党的一贯立场,回应了社会重大关切,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了政策“定盘星”,对进一步提升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信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是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我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公有制经济是长期以来在国家发展历程中形成的,为国家建设、国防安全、人民生活改善作出了突出贡献,是全体人民的宝贵财富和国家经济安全的根本保障。非公有制经济是在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指引下实现的,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是稳定经济的重要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党在坚持基本经济制度上的观点是明确的、一贯的,而且是不断深化的,从来没有动摇。中国共产党党章都写明了这一点,这是不会变的,也是不能变的。”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持续推出了一系列扩大非公有制企业市场准入、平等发展的改革举措,包括鼓励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建设、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金融机构、允许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允许企业和社会组织在农村兴办各类事业等等。

  总体上看,我国已经形成了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也正面临前所未有的良好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关键是狠抓落实,将政策效应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针对一些政策配套措施还不是很实、政策落地效果还不是很好的现状,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从实际出发,细化、量化政策措施,制定相关配套举措,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落细、落实,让民营企业真正从政策中增强获得感。

  (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型政商关系,概括起来说就是“亲”“清”两个字。对领导干部而言,所谓“亲”,就是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所谓“清”,就是同民营企业家的关系要清白、纯洁,不能搞权钱交易。对民营企业家而言,所谓“亲”,就是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所谓“清”,就是要做到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

  改善营商环境离不开久久为功,将清廉内化在干部与企业家日常交往的方方面面。理想中法治化的政商关系,既不是勾肩搭背,也不是井水不犯河水,而是在合理的监督机制下“相敬如宾”,彼此保持适当的距离,坦坦荡荡在桌面上讨论问题、解决困难、办成事情。

  〔作者单位: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