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活力来自于人,特别是来自于企业家,来自于企业家精神。7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加强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形成长期稳定发展预期,鼓励创新、宽容失败,营造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学习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需要我们在三个“环境”上下功夫。

  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实施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平等保护国有、民营、外资等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完善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方面各环节,充分与企业及涉事主体积极沟通,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创新权益,从源头避免利益侵害,加快建立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的长效机制,让企业家安身、安心、安业,稳定企业家的心理预期。推动地方政府强化诚信履约意识,在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时,研究建立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依法依规补偿救济机制,避免“一刀切”、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保证、拍屁股走人等情况。企业家依法进行的自主经营活动,各级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建立健全涉企收费、监督检查等清单制度,清理涉企收费、摊派事项和各类达标评比活动,细化、规范行政执法条件,最大程度减轻企业负担、减少自由裁量权。

  营造促进企业家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也是优化资源配置和提高配置效率的前提。强化企业家公平竞争权益保障,重点在于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确立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营造各类企业和企业家“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市场环境。在税收、贷款、市场监管和政策扶持上不厚此薄彼,形成各类企业和企业家同台竞技、你追我赶的良性态势。健全企业家诚信经营激励约束机制,通过建立企业家个人信用记录和诚信档案,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督促企业家自觉诚信守法、以信立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持续提高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简约性,推行监管清单制度,明确和规范监管事项、依据、主体、权限、内容、方法、程序和处罚措施,并探索建立鼓励创新的审慎监管方式,清除多重多头执法,提高综合执法效率,减轻企业负担。

  营造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社会环境。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创新政企互动机制,坦荡真诚同企业家交往,了解企业家所思所想、所困所惑,帮助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创新是个试错过程,既要鼓励创新也要宽容失败。对企业家遇到困难时的“雪中送炭”,比取得成绩时的“锦上添花”更宝贵。完善企业家正向激励机制,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文化和社会氛围,对企业家合法经营中出现的失误失败给予更多理解、宽容、帮助,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营造积极向上的舆论氛围,加强对优秀企业家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的宣传报道,展示优秀企业家精神,凝聚崇尚创新创业正能量,营造尊重企业家价值、鼓励企业家创新、发挥企业家作用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