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随着北京经开区《关于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实施细则》的制定,进一步规范了政商交往行为,深度构建良性政商“新生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型政商关系,概括起来说就是“亲”“清”两个字。“亲”是追求,体现了靠前服务的自觉;“清”是保障,把准了行为戒尺。近年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经开区)通过坚持党建引领,抓好建章立制,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了“敢亲”的氛围,掌握了“会亲”的方法,也厚培了“愿清”的土壤,更对“清上加亲、亲中守清、以清践亲”进行了生动解读。

亲不逾矩,清不远疏,把握好“亲清统一”,方可助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为此,今年北京经开区“开”出了“规范性正面清单”“禁止性负面清单”“鼓励性引导清单”三份清单,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廉洁从政、服务企业“立规矩、划红线、出政策”,推动“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蔚然成风。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深化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亦庄新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我们根据《关于进一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若干意见(试行)》,结合经开区新实际、新发展、新变化、新环境,对《关于进一步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细则》进行修订,最终形成了《关于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据北京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该细则适用于所有经开区工委、管委会各机构、各街道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

细化亲清交往规范是政商交往的前提和基础。“升级版”的《实施细则》完善了政企常态化沟通机制,建立了企业反映诉求办理和反馈机制,以及服务企业容错纠错机制,健全了亲清政商关系督查检查机制,并用近30条规定明确了政企交往中“应该干什么”“不能干什么”“鼓励干什么”的三个清单。

比如,要公平对待各类企业,提高服务企业效率,提升政务服务品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完善企业包联制度,但也支持与企业正常交往、鼓励正常涉企公务活动,为政企相向而行亲清有矩提供保障。

同时,提出了“十一个不准”:不准落实政策打折扣;不准漠视企业诉求;不准在服务企业中推诿扯皮;不准违规干预企业经营;不准滥用监管执法职权;不准参加明令禁止的活动;不准违规收受财物;不准侵占企业利益;不准违规兼职、持股;不准拉帮结派相互攀附;不准在政商交往中散布违背中央精神和市委要求的错误言论或对错误言论不指正、听之任之、随声附和,或违反保密纪律,向企业透漏工作秘密和其他未经公开的信息。

此外,《实施细则》通过“鼓励性引导清单”,鼓励企业及其负责人增强“主人翁”意识,主动加强与工委、管委会的沟通交流,积极为经开区发展反映实情、建言献策,合力推动北京经开区和亦庄新城建设。“《实施细则》的发布能够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做到既筑牢防线、守住底线,又笃定实干、积极作为,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服务企业工作。这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体现,也为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该负责人表示。

企业的快速发展,离不开政企良性互动。“亲清统一”新型政商关系的形成过程中既要杜绝“亲而失守”,也要防范“清而不为”。靡不有初,鲜克有终。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是清朗政治生态的题中应有之义,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保障,更是一项长期的课题,需要多维联动、多管齐下、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新征程上,北京经开区将继续深化亲而有度、清而有为、亲清共进的政商互动,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为北京经开区和亦庄新城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