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通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行纪检监察组、河北省纪委监委消息: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窦玉萍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行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河北省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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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资料显示,2015年,窦玉萍任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副行长。

  2019年10月,吉林银保监局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因存在违规融入同业资金;内部控制失效;向监管部门提供虚假业务数据等行为,被罚款2900万元。其中,窦玉萍对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违规融入同业资金,内部控制失效致使业务档案管理混乱,向监管部门提供虚假业务数据等负管理责任,被禁止3年从事银行业工作。

  据悉,上述罚单和吉林银保监局依法查处的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违规融入同业资金事件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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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期发布的官方通报显示,银保监会在日常监管中发现,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类信贷业务存在涉嫌违规问题,原吉林银监局按要求对上述业务进行了严肃查处并强力推进整改问责工作。监管部门检查和该行自查发现,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和吉林市分行存在同业新规实施后至2015年9月末期间违规融入同业资金合计101笔、金额合计579亿元和内控失效、向监管部门提供虚假数据的违法违规行为,暴露出上述机构经营管理存在严重问题。个别员工因在办理同业等相关业务过程中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批捕,案件正在审理中。

  吉林银保监局和吉林银保监分局依法给予上述机构罚款合计5150万元,分别给予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原行长、副行长等相关责任人禁止一定期限和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警告、罚款合计25万元等行政处罚。此前,已责令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按照党规党纪、政纪和内部规章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分及处理,目前已处分和处理涉及上述机构的责任人33名。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