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家上市银行更新了互联网贷款合作机构名单。

  与助贷新规落地初期名单普遍简单列示机构名称不同,近期部分银行披露的内容和状态标注明显更为细化,出现了“仅存续业务”“已停止合作仍有贷款余额”等状态标注。

  10月22日,浙商银行更新了零售互联网贷款助贷业务合作机构名单。在已公布的23家合作机构中,包括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哈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在内的16家机构备注“仅存续业务”。

  这意味着,该行此后不再与该类机构新增助贷类项目合作,只消化目前的存量在贷业务。

(图片来源:浙商银行官网)

  10月8日,上海银行更新《普惠互联网贷款合作机构公示》,覆盖抖音、平安融易、阿里国际站、京东、微众五大运营平台,公示将合作主体按运营机构、联合出资机构、增信服务机构三类逐条列示。

  甘肃银行则在9月28日公示18家互联网贷款合作机构,其中联合出资2家、营销获客8家、担保增信8家,另单列1家已停止新增合作但仍存在贷款余额的机构。

  招联首席经济学家、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执行主任董希淼对记者表示,浙商银行这一类做法既严格落实名单制管理要求,又为存量业务自然到期回收留出平稳过渡空间,避免急刹车对借款人和资产质量造成冲击,兼顾了合规、风控与客户权益保护。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研究员娄飞鹏进一步补充,这是留出过渡期、平稳收口的做法。已有贷款按合同自然到期回收,不强行提前收贷;名单保持完整可追溯,便于总行集中管理和报送。后续若基本面改善,也保留了重新合作的余地。

  2025 年4 月1 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新规要求,商业银行总行应当对平台运营机构、增信服务机构实行名单制管理,通过官方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渠道披露名单,及时对名单进行更新调整。商业银行不得与名单外的机构开展互联网助贷业务合作。

  名单制落地一年后,多数银行合作机构数量较上一轮披露明显下降。

  其中,民营银行降幅最大。

  亿联银行合作导流获客机构从2024年11月的56家降至2026年7月的10家,华瑞银行经两次调整从85家降至65家,富民银行从30家收缩至13家;蓝海银行68家平台运营机构中,40家标注暂停投放,在营口径降至28家。

  城商行表现出两极分化的特征。兰州银行25家合作机构状态全部变更为停止合作,在名单上完成实质清零;但少数城商行仍维持较大规模披露。股份行整体瘦身但结构稳定。中信银行合作平台为4家,光大银行为7家,兴业银行为3家,均以头部平台为主。

  董希淼指出,不同类型银行的行为差异,本质上是根据自身资金成本、客群基础和自营能力作出的理性优化。民营银行收缩幅度大,是主动压降高成本合作、转向可持续经营的结构性调整;城商行内部分化,体现头部机构有能力转向自营或风险共担,中小机构则稳妥压缩存量;股份行名单家数不多但结构稳定,反映其合作本就偏头部化、调整压力相对可控。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发现,被清退的机构不只是中小助贷平台,不少头部机构也同时出现在退出名单中。

  例如,富民银行和三湘银行均终止了与马上消费金融的合作,富民银行、三湘银行分别终止了与京东系钧腾信息、云瀚信息的合作,微众银行也出现在两家银行的终止名单中。重庆银行将美团生活费、美团生意贷、京东金条三款助贷产品标注已停止投放,仅保留微粒贷作为共同出资类而非助贷类合作机构。

  在董希淼看来,头部机构退场是银行提升合作质量、强化自主风控的主动选择。

  娄飞鹏指出,银行终止或压降合作,主要基于四方面因素综合考量。一是自主风控可否穿透、核心授信不能外包;二是综合融资成本能否控制在24%以内,不搞息费拆分、会员费变相加价;三是客户投诉、催收、司法纠纷与声誉风险;四是合作的实际收益能否覆盖风险与资金成本。按照这四个标准,头部机构同样可能因定价模式不合规或收益不划算而退出合作。

  目前,银行的互联网贷款合作机构名单披露正趋于常态化。浙商银行、上海银行、甘肃银行在10月前后集中更新,更早之前,华瑞银行于3月和6月进行了两轮调整,蓝海银行3月标注暂停投放,兰州银行7月完成名单清零。

  董希淼对记者表示,助贷白名单公示常态化,将推动银行与助贷行业走向更透明、更规范、更可持续的合作生态。对银行而言,合作管理从内部事项变为公开承诺,倒逼其建立准入、监测、退出全流程机制,提升自营获客和独立风控能力;对助贷行业而言,能否留在名单成为市场认证,竞争焦点从流量获取转向合规、风控和消费者权益保护能力,马太效应将进一步显现;对金融消费者而言,名单可核验增强了信任基础。这整体有利于行业优胜劣汰和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