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10月23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东南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剑指贵州剑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贵州剑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是:内控管理不到位、信贷管理不审慎。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东南监管分局对贵州剑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60万元;对宋政懿(时任原剑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警告;对莫春艳(时任贵州剑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警告;对张入允(时任贵州剑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泰支行行长)警告;对周永烽(时任贵州剑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岑松支行行长)警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