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11月6日发布关于加强债务融资工具账款信息披露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表示,交易商协会进一步优化债务融资工具账款信息披露、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助力解决中小企业账款拖欠问题。
在加大债务融资工具融资支持力度方面,通知提出,支持募集资金用于支付中小企业账款。发行人可通过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置换账款,用于向上下游中小企业支付现金,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周转压力。
通知明确,提升融资服务质效。对积极践行“60日付现承诺”、压减账期和账款规模成效明显且主动披露相关情况的企业,建立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绿色通道”,实行专人对接、即报即评,提升评议服务质效。
在完善注册发行阶段账款信息披露方面,通知提出,加强账款信息披露要求。发行人应在注册发行文件中披露近一年应付账款余额、占比及变动情况、主要账款及账期分布、应付账款周转天数等;涉及商业汇票及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的,披露金额及开立情况。
鼓励主动披露账款支付情况。发行人已按照通知要求采取压降账期、提高现金支付比例并及时支付、践行“60日付现承诺”等措施的,鼓励在注册发行文件中主动披露相关情况。
此外,在加强存续期账款信息披露方面,通知明确,定期披露账款变动情况。发行人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截至报告期末的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余额、账期分布等情况。
鼓励主动披露支付承诺践行情况。鼓励发行人在年度报告中披露账期压降、现金支付比例及践行“60日付现承诺”等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