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央行官网10月16日消息,为规范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发行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发行管理规则》(以下简称《规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债券定价是债券发行的核心环节,关系到债券市场能否将金融资源精准配置到实体经济,也是实现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前提。”央行表示,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持续强化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定价的规范性,推动改善发行生态,维护市场秩序。为落实中央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的主线要求,进一步明确各方职责,强化监管,中国人民银行制定本《规则》。
《规则》共二十八条,从发行人、承销商、投资人三个维度强化对债券发行行为的规范。
一是规范发行人的发行定价行为。包括禁止发行人认购、变相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并规定任何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协助发行人认购或变相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禁止发行人干预投资者认购决策或以返费等方式干扰定价;明确不同债券发行方式的定价要求;推动发行人优化承销机构选聘机制和选聘标准,提高债券承销服务质量。
二是规范承销机构的承销行为。包括禁止低价承销,规定承销费不得明显低于行业公允水平;禁止事先承诺债券投标价格或发行价格(利率);规范包销、代投代缴等行为;强化承销机构利益冲突、信息隔离等内控要求,加强信息披露等市场化约束机制等。
三是规范投资者的认购行为。包括禁止投资者虚假投标;不得蓄意大量申报并撤销,扰乱债券发行价格(利率)及配售;不得以干扰价格为目的,投标价格明显低于市场公允价格。《规则》对内幕交易、利益输送等行为也提出明确禁止性要求。
四是规范簿记建档等发行流程。要求簿记场所应当能够全程记录所有询价、调整、定价决策信息记录,并形成不可篡改的记录,供事后核查。
五是强化对发行定价环节的监督管理。明确中国人民银行对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发行进行监督管理;建立一线监测、自律管理、行政监管和统一执法闭环管理机制;明确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可以采取责令整改、监管谈话等监管措施,并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加强行刑衔接,对于涉嫌犯罪的行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央行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