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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日报网讯 7月2日,福莱新材发布公告称,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6年6月30日、7月1日、7月2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属于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函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厚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嘉兴市进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