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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日报网讯 3月20日,珠海冠宇发布公告称,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冠宇转债”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两个月内(即2026年3月21日至2026年5月20日),如再次触发“冠宇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6年5月21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冠宇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冠宇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