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3月12日,晶科能源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自2026年2月4日至2026年3月12日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20%(即7.62元/股),若未来连续9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有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20%(含120%),将触发《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若触发条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晶能转债”,公司将在满足可转债赎回条件的当日召开董事会,决定是否行使上述赎回权及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