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图 000060_0

  证券日报网讯 10月21日晚间,中金岭南发布公告称,自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21日,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在连续10个交易日中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高于“中金转债”当期转股价格(4.29元/股)的130%(即5.58元/股)。若在未来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有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4.29元/股)的130%(即5.58元/股),将触发“中金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根据公司《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中金转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