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财智讯9月23日电,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告,“21青城10”将于2025年9月29日支付2024年9月27日至2025年9月26日期间的利息。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88%,每10张(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38.80元(含税)。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31.04元,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38.80元。债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26日,付息日为2025年9月29日。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8亿元,期限为5+3年期,信用级别为AAA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