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

  财政部拟第二次续发行2025年记账式附息(四期)国债(10年期)。现就本次续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债券要素

  (一)品种。本次续发行国债为10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

  (二)发行数量。本次续发行国债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1700亿元,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

  (三)票面利率。本次续发行国债票面利率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相同,为1.61%。

  (四)本息兑付日期。本次续发行国债的起息日、兑付安排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相同。自2025年2月15日开始计息,按半年付息,每年2月15日(节假日顺延,下同)、8月15日支付利息,2035年2月15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二、竞争性招标安排

  (一)招标时间。2025年4月2日上午10:35至11:35。

  (二)招标方式。本次国债采用修正的多重价格招标方式,标的为价格。

  (三)发行系统。通过财政部北京证券交易所政府债券发行系统进行招标发行。

  (四)标位限定。投标标位变动幅度0.09元,投标剔除、中标剔除和每一承销团成员投标标位差分别为100个、40个和45个标位。

  三、发行款缴纳及发行手续费

  中标承销团成员于2025年4月3日前(含4月3日),将发行款缴入财政部指定账户。缴款日期以财政部指定账户收到款项日期为准。

  收款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开户银行:国家金库总库

  账号:270—25104—3

  汇入行行号:011100099992

  本次续发行国债发行手续费为各承销团成员承销面值的0.06%。

  四、分销及上市日期

  本次续发行国债招标结束至2025年4月3日进行分销,4月8日起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合并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