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日前出台《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制定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鼓励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与企业家正常接触、阳光交往,同时设定了公职人员与企业家交往中的“红线”和“禁区”。
近期,中央组织部编写出版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改革发展稳定中攻坚克难案例》一书,把宁波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实践创新成果选入“政治建设”篇。中央统战部把宁波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经验与做法,列入2018年度全国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十佳实践创新案例。8月25日,宁波市委、市政府出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全文分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部分,其中第二部分作为主体部分重点从制定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健全政商联系沟通机制、落实容错免责机制、建立评价监督机制、建设亲清家园、推进清廉企业建设等六个方面,一体推进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体系建设。
《实施意见》明确到2020年底,全面建立由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三项长效机制、一批亲清家园构成的“1+3+1”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体系,党政干部与民营企业家之间的交往更加健康规范,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不断巩固。到2025年底,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将成为宁波党政机关干部和民营企业家自觉遵守的行为规则,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全面形成。
推进亲清政商关系体系建设,让政商关系“统”起来
《实施意见》提出构建“1+3+1”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体系。“1”就是制定一份党政干部和企业家的正负面清单,包括党政部门及其公职人员的“七个参加”正面清单和“六个杜绝”的负面清单,也包括民营企业及其负责人六项正面清单和“七个不得”负面清单,既划清底线和红线,又明确必须履行的职责,双向发力、协同推进,这是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基本出发点。“3”就是建立三项长效机制:一是政商联系沟通机制,具体包括联席会议、列名结对、活动参与、意见征询、商会对接服务保障及司法保障等六项制度,全面整合涉企部门的资源,推动政商沟通的常态化、制度化和全方位、全流程。二是落实容错免责机制,坚持“三个严格区分开来”的原则,鼓励支持党政干部主动作为、大胆工作。三是评价监督机制,建立“亲清健康指数”并每半年发布1次,对宁波各地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情况实施有效监督。这三项长效机制解决了如何加强政商沟通、如何鼓励干部担当作为、如何对基层进行监督推动等关键问题,是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基本制度保障。“1”就是推进一批亲清载体建设,包括建设“亲清家园”“清廉企业”等,这是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最终落脚点。“1+3+1”体系,环环紧扣、彼此承接、整体推进,推动新型政商关系的“亲”与“清”的要求落地落细落实。
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让政商交往真正“亲”起来
《实施意见》提出了三项破梗阻的具体措施:一是建立党政部门及其公职人员“七个参加”的正面清单。党政部门及其公职人员主动参加符合规定的企业、商(协)会组织的经贸交流、联络联谊、外出考察、纾困解难等活动,条目式详细列明,鼓励党政干部与企业家正常接触、阳光交往,解除后顾之忧。二是落实党政干部“五个方面”的容错免责。详细规定了在鼓励企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解决涉企历史遗留问题,协调企业解决法律纠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帮助企业处置突出性事件、预防区域性风险等五种具体可以容错免责的情形,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积极营造支持改革、宽容失败、为担当者担当的良好氛围。三是定期发布18项指标的“亲清健康指数”。从“亲”“清”两个维度出发,围绕“政府服务企业发展”“企业促进地方发展”“政府清廉”“企业清廉”等四个方面,设计了系统化、可量化的评价体系,每半年发布1次,列入对宁波各区县(市)和功能园区的目标考核。这既是反映各地政商关系的“晴雨表”,更是考核“指挥棒”,监督推动各地高度重视,大力营造尊商、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环境,加快形成政商之间既亲又清、良好互动的良好氛围。
推进清廉企业建设,让新型政商关系“清”起来
如何建设清廉企业?《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以健全组织、完善制度、强化监督、防控风险等为主要内容推进清廉企业建设,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清廉引领作用,引导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守法诚信、守牢底线、不踩红线,做到不行贿、不欠薪、不逃税、不侵权、不逃废债。宁波市工商联联合市委组织部等九部门共同制定了《推进清廉民营企业建设的实施意见》,向全市民营企业发出加强清廉民营企业建设的倡议书,举办清廉民营企业建设工作培训会,开展清廉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制定清廉民营企业评价体系,为广大民营企业确立学习借鉴的样本和标杆。
创建亲清家园,把新型政商关系“联”起来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最终落脚点是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实施意见》强调注重发挥商会的桥梁纽带作用,依托各级商会服务中心、经济服务中心等平台,有效整合行政与社会的服务资源,对接企业的发展需求,高起点规划建设“亲清家园”,进一步疏通联系政与商的“神经末梢”,打通服务民营企业的“最后一公里”。《实施意见》提出建设“亲清家园”要以“政府引导、多方参与、社会化运作”为原则,具备政情恳谈、政策宣讲、信息收集、矛盾协调、廉情监督等功能。目前,宁波已在区县(市)、乡镇(街道)、工业社区等三个层级建设8个实体化运作的“亲清家园”(亲清文化)样本,不少“亲清家园”拥有1000余平方米的服务中心,配备了专职人员队伍,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平台化的优质服务。如宁波市镇海区骆驼商会是“全国十佳服务典范先进商会”,依托商会服务中心建设“亲清家园”,使广大企业感受到新型政商关系带来的实打实的获得感。再如宁海县“亲清家园”,创新推进部门联建机制,成立8家联建工作站,联合制定出台联建运行机制,开园以来,受理联建服务事项18起,有效保护了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其中与县检察院的联建工作得到省委党委、统战部部长熊建平的批示肯定。在现有的基础上,宁波将把“亲清家园”建设向更多的区县(市)、乡镇(街道)不断延伸推广。
宁波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工商联党组书记陈少春表示,下一步,宁波市将召开全市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推进会,试点发布“亲清健康指数”,推动各区县(市)、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精神,形成党政齐抓、部门各负其职、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强化尊商、亲商、安商、帮商、富商理念,加快形成政商之间既亲又清、良性互动的深厚氛围,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