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行业的ESG信息披露正在扩围。

  9月28日,浙商金汇信托发布首份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同日,中信信托发布2025年度ESG报告,这是该公司连续第五年披露年度ESG信息。

  据《中国经营报》记者统计,今年以来,浙商金汇信托、华润信托、中粮信托、上海信托、光大兴陇信托、五矿信托、建元信托和天津信托相继发布ESG报告或相关专项报告,其中多家为首次发布ESG报告。

  9月29日,中国信托业协会发布《2025中国信托业社会责任报告》显示,截至2025年年末,信托业绿色信托存续规模为5775.08亿元,同比增长77.48%,全年新增2930.37亿元;披露ESG年度报告的信托公司有21家集中呈现信托业在绿色低碳、公益慈善等领域的实践。从单家机构发布报告,到行业层面集中披露,信托业ESG建设正在从理念倡导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不过,报告数量增加只是第一步。随着信托业务“三分类”新规三年过渡期于今年6月结束,信托行业的业务结构和发展方向正在调整。ESG如何从报告中披露内容,进一步进入项目筛选、投资决策和风险管理,成为观察信托公司转型成效的一个切口。

  制度与转型推动信托ESG披露持续扩围

  2026年以来,浙商金汇信托、华润信托、中粮信托、上海国际信托、建元信托、天津信托、光大兴陇信托、五矿信托等公司相继发布ESG报告或相关专项报告,其中多家为首次发布。8月底,五矿信托发布2025年度ESG报告,已是连续第六年。

  此前,信托业ESG披露的行业规范逐渐完善。2025年7月,中国信托业协会发布修订后的《绿色信托指引》和《信托行业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披露指南》,为绿色信托业务和ESG信息披露提供行业指引。

  此外,2026年6月1日,信托业务“三分类”新规的三年过渡期届满,资产管理信托、资产服务信托和公益慈善信托成为行业转型方向。2026年,多家信托公司集中发布ESG报告,正处在这一制度和业务调整的节点上。

  “信托公司主动发布ESG报告既是公司自身提升治理水平的显著体现,也是信托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 中国信托业协会特约研究员袁田表示,根据中国信托业协会发布的《2025中国信托业社会责任报告》,2025年,21家信托公司披露ESG年度报告,其中10家信托公司已连续三年及以上持续制定并披露ESG报告。

  在袁田看来,这充分说明信托公司发布ESG报告已经逐步成为行业共识,是深化转型发展,彰显转型成效的外观表现和主动作为,以此可以获得社会公众对信托业务及信托公司更全面的了解和认知,有助于整体提升信托行业的社会共识度和品牌美誉度。

  中信信托2025年度ESG报告披露,截至2025年年末,公司绿色信托管理规模为392.94亿元,养老金融业务资产规模为1093.58亿元,公益慈善信托累计备案规模为17.6亿元。这些数据分别对应不同业务口径,其中备案规模为累计数,不能据此推算年度收益或ESG带来的经济效益。

  行业层面,《2025中国信托业社会责任报告》显示,截至2025年年末,慈善信托累计备案2757单,累计备案规模102.31亿元,首次突破百亿元。

  绿色业务从提供资金延伸到受托管理

  按照《绿色信托指引》,绿色信托涵盖传统绿色融资,也包括绿色资产服务信托、绿色资产管理信托和绿色公益慈善信托等形态。从已披露的案例看,业务正在从单一融资支持向多种模式延伸。

  中粮信托在ESG报告中披露,“十四五”时期,公司支持绿色产业项目的资金总额超过140亿元,涉及绿色资产证券化、绿色信托和绿色债券等领域。

  上海信托担任受托机构,设立绿色定向资产支持商业票据信托,以融资租赁债权及附属权益为基础资产,底层涉及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项目。

  碳资产受托管理也有具体案例。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2026年6月1日发布的公告显示,当月拟开展的上海碳排放配额行政管理服务信托有偿竞价交易,配额来源“华宝信托—沪碳2030上海碳排放配额A款行政管理服务信托”。

  2026年8月底,五矿信托在研讨会上发布《践行ESG理念,赋能绿色信托高质量发展》研究报告及2025年度公司ESG报告,后者已连续发布六年。五矿信托党委副书记耿一然在解读研究报告时表示,绿色信托服务领域已拓展至气候金融、转型金融、生物多样性金融等方向,服务模式涉及贷款、股权、债券、资产证券化等多种工具。

  结合“三分类”转型实践,五矿信托集团主业服务部副总经理高景表示,ESG类信托业务需要深入真实的产业应用场景,在支持科技孵化、产业绿色转型升级的同时实现信托服务盈利。其认为,信托公司正在向真正的资产管理者转变,从业人员需要深入产业前端,承担中后期运营管理责任,具备理解产业、理解技术和管理资产的能力。

  那么,绿色业务如何形成可持续的商业模式?

  袁田认为,信托公司将ESG理念转化为信托业务的途径不仅要体现为具体的业务种类,还需要形成客户可负担、模式可推广、回报可持续的商业模式,信托公司需要提升信托产品设计和受托服务能力,例如,努力提升绿色信托的环境效益、提升慈善信托的社会公益效益、提升特殊需要信托和养老信托的民生普惠价值。

  绿色信托规模反映业务开展情况,项目是否符合绿色发展要求,需结合资金用途、实际运行情况、环境效益测算和持续监测等因素判断。以新能源项目为例,除确认项目属于绿色产业外,还需评估技术迭代、市场价格变化和政策调整等风险;碳资产相关业务则涉及资产确权、价值评估和交易流转等环节。

  对于判断ESG是否进入业务流程,袁田表示:“信托公司聚焦绿色资产和碳资产开展的绿色信托和碳信托业务,需要建立系统化的主动管理能力,覆盖绿色资产和碳资产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嵌入公司的运营管理机制和科技服务系统,能够对绿色资产和碳资产开展动态管理,必要时可以借助专业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合理评估底层资产环境效益的动态变化,符合ESG相关信息的披露要求。”

  数据可比与可核验成下一道关口

  各家信托公司的业务结构、股东背景和资源禀赋存在差异,ESG报告的指标设置、统计口径和披露深度也不尽相同。比较两家公司披露的绿色信托规模,需先明确统计范围、业务分类和计算方式。减排量、节能量等指标,也需要说明测算方法和统计边界。

  “信托公司在披露企业主体信息部分,例如公司核心经营指标和治理成效方面具有一定程度的统一性和可比性。”袁田认为,但在披露信托业务及具体项目信息方面,鉴于不同的业务种类和项目内容,以及不同的主观判断和认知,在披露指标和统计口径方面存在一定差异性,也是客观存在的现象。

  在改进方向上,袁田表示:“从信托公司角度,可以更加细化披露指标并附解释说明,以提升数据披露的可信性;从信托行业角度,信托监管部门和信托业协会可以提升ESG披露要求和执行效力,组织筛选ESG披露优秀案例,形成推广示范效应,对不当和失实披露也予以处罚以示惩戒,逐步完善和提升信托行业ESG披露整体水平。”

  此前,嘉实基金ESG投研负责人韩晓燕提出,资管机构应构建贴合自身内部视角的ESG评价体系,借助人工智能等技术降低数据解析门槛,并将相关指标嵌入风控和投资团队的估值流程;在项目运维的全生命周期中持续跟踪评价ESG表现,并尝试从量化维度测算ESG外部效应向经济价值转化的程度。

  北京ESG研究院研究与成果转化部主任朱艾敏认为,信息披露应当服务于内部管理,推动ESG从被动应对转向融入投前、投中、投后的全业务流程。

  袁田还建议,信托业加强与其他金融及资管机构的交流,探索披露规范、第三方鉴证和统一披露平台。这些建议能否落地,还需要相应的制度安排和执行机制。

  对信托公司而言,除披露业务规模之外,还需说明环境和社会风险如何影响项目决策,相关效益如何测算和持续监测,以及受托责任如何落实。报告中的数据能否与业务管理记录相互印证,是提高披露可信度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