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证监局网站1月19日披露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浙江证监局对金永荣操纵证券市场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审理发现,2024年9月2日至2025年4月16日,金永荣知晓其荐股行为具有影响力,在其“金浤”账号公开发文评价、推荐“启迪环境”“路维光电”“光华科技”等32只股票,并控制账户组在荐股后的当日或次日进行大量反向卖出交易。按当日及次日卖出口径计算,交易金额合计6.31亿元,违法所得合计4162.39万元。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浙江证监局决定:没收金永荣违法所得4162.39万元,并处以4162.39万元罚款。对金永荣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