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进行伟大自我革命的依靠力量和重要领域。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深化整治金融、国企、能源、医药和基建工程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清理风险隐患。在对国有企业的专责监督中,纪检监察机关要牢牢把握专责监督的政治属性,锚定新时代新征程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使命任务,以有力监督推动国有企业把全面从严治党同企业发展、企业治理有机融合,护航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突出政治定位,把握监督重点。聚焦“两个维护”,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国有经济、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第一政治任务紧盯不放,紧紧围绕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升新质生产力等具体部署要求,逐个事项跟进监督、逐项环节督促落实,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聚焦重点任务,加强对国企改革发展具体工作落实的监督,围绕国有企业发展战略、业务布局、经营目标、改革任务等内容,找准找实履职尽责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把监督贯穿国有企业日常业务开展全过程,发现问题、纠正偏差、防范风险,充分释放监督治理效能。聚焦“关键少数”,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从业等情况的监督,督促国有企业党组织及其“一把手”坚决扛起政治责任,自觉接受监督,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自律上当标杆、作表率。

坚持系统思维,提升监督质效。以靶向纠治强化专责监督,坚持关口前移、监督下沉,根据国有企业所处市场环境、业务特点、运营状况,紧扣重点人、重点事、关键环节,跟进监督、全程监督、嵌入监督,善于从干部职工反映强烈的事项中探查问题、从经营管理呈现的异常中深挖隐情,对相关问题早发现早纠治。贯通协同形成监督合力,加强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职能部门监督的贯通协同,综合运用纪巡联动、巡审同步、纪巡审统筹协同等多种方式,深入发现企业经营病灶、查找源头隐患。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充分运用查办案件成果,对企业权力运行、制度建设、流程权限、监督制约等要素进行全方位检视,堵塞制度漏洞、有效防范风险;针对突出问题深挖思想根源,充分运用警示教育会、组织生活会、纪法学习交流、廉洁文化宣讲等方式,增强教育感召形成思想自觉。

强化队伍建设,提升监督能力。把好入口关,强化纪检监察专业能力考察,把立场坚定、作风过硬、能力突出的纪检监察干部选派到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注重遴选具有金融、法律、会计等专业知识储备的人员,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专业结构和知识结构。抓好培训关,强化专题培训针对性、指导性,坚持把党的创新理论、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作为培训重点内容,提升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案件审理等专业水平。守好廉洁关,常态化检视干部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纪检监察权力运行风险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抓到底、改到位、治到根,坚决防止执纪违纪、执法违法,坚决防止放弃原则、清廉失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