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鳌亚洲论坛2025年年会期间,德勤中国公司治理中心3月27日发布《首席治理官:董事会秘书的公司治理角色》研究报告。报告分析和揭示了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如何更好地支持董事会发挥决策、监督和咨询职能,推动公司治理有效运行并实现预期目标,发挥其“关键少数”的重要作用。
德勤中国副主席吴卫军表示,推动公司治理从形式合规走向实质有效,从小处看可以夯实企业基业长青的基础。
“经过30余年的发展,董事会秘书制度已经成为中国特色公司治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董事会秘书转型为首席治理官,发挥公司治理合规性守护者、公司治理有效性促进者、董事会和董事高效履职赋能者、公司治理最佳实践推动者、利益相关者联结者的角色,有助于完善董事会秘书制度,推进中国公司治理现代化进程。”吴卫军表示。
德勤中国公司治理中心主管合伙人陈波表示,中国董事会秘书制度在发展中取得了重要的成绩,但现实中仍然存在不少制约董事会秘书作用和价值发挥的环境和制度因素。“当上市公司出现财务报告的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时,董秘可能在未参与、不知情的状态下,被判定需要承担主要责任,从而导致董秘承担的责任被扩大化。董秘群体的职业化和专业化进程尚处于起步阶段,董秘的任职资格门槛不高,境内也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行业自律组织。”陈波说。
陈波介绍,报告提出了完善中国董秘制度的十项建议,包括上市公司总经理(行长)、财务负责人,金融机构首席风险官不得兼任董秘;在境内成立严格意义上的董秘行业自律组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