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将聚焦海洋能规模化利用,培育打造海洋领域新质生产力,促进海洋能新技术、新模式发展,推动海洋能与各类海上生产活动融合发展,拓展海洋能应用场景。

  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中国科学院、国家能源局六部门近日联合出台《关于推动海洋能规模化利用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提出力争到2030年,海洋能装机规模达到40万千瓦,建成一批海岛多能互补电力系统和海洋能规模化示范工程,海洋能应用场景不断拓展丰富,形成系列高效、稳定、经济的海洋能技术装备产品,培育一批具有较强技术研发能力和全球竞争力的海洋能规模化开发利用企业。

  在自然资源部今天(24日)召开的2025年2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战略规划与经济司司长古妩表示,海洋能是重要的绿色可再生能源,包括潮差能、潮流能、波浪能、温差能、盐差能等。海洋能开发利用有利于发展新质生产力,对于缓解东部沿海地区、偏远海岛和深远海设施设备电力短缺,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海岸线长,海洋国土面积大,海洋能资源禀赋好,待开发潜力大。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潘慧敏在新闻发布会上说,特别是沿海省份电力尤其是绿电需求大,海洋能靠近负荷中心,未来陆地资源日趋紧张情况下,海洋能开发利用对于缓解东部沿海地区、海岛和深远海用能短缺以及推动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具有积极作用。

海洋能开发利用有利于发展新质生产力,对于缓解东部沿海地区、偏远海岛和深远海设施设备电力短缺。摄影/章轲

  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所所长吕建成介绍,我国是海洋大国,拥有1.8万公里海岸线,主张管辖海域面积约300万平方公里,这为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发展经济提供广阔的空间。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科学技术研究院副院长杨定华也表示,我国海洋能资源理论可开发量超15亿千瓦,近海海洋能技术可开发量近6700万千瓦,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截至2023年底,我国的海洋能总装机规模超过1.2万千瓦,位居世界第四,海洋能已进入规模化利用和产业化发展的前夕。

  “规模化是推动海洋能开发成本下降的最有效路径。”国家海洋技术中心主任彭伟介绍,截至目前,我国波浪能、潮流能、潮差能运行装机规模分别居全球第一、第二和第三,海洋能装备与国际先进水平基本同步,积累了较丰富的工程技术经验,为实现规模化利用奠定了良好基础。

  《指导意见》提出,分类分区开展海洋能资源调查和潜力核算,明晰资源分布,立足资源禀赋条件,适度前瞻预留发展空间,提升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古妩介绍,自然资源部将分类组织开展我国海洋能资源调查评估,深入研究资源分布规律、资源评价等问题,科学核算我国资源开发潜力,建设海洋能资源数据库和服务平台。

  同时,鼓励沿海地方,在国土空间规划和海岸带及近岸海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过程中,统筹考虑海洋能用地用海用岛需求和生态保护要求,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前瞻布局海洋能潜在开发区域,加强要素保障,推动海洋能分类有序开发,提升海域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在示范工程建设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实施百兆瓦级潮流能重点工程,在潮流能资源富集区域,支持将潮流能发电作为沿海地区及海岛绿色能源补充解决方案之一。“比如,在浙江舟山‘奋进号’的基础上,分阶段启动建设百兆瓦级潮流能规模化利用重点工程。”古妩说。

  在波浪能规模化利用方面,古妩介绍,在现有“舟山号”“长山号”“南鲲号”“华清号”波浪能发电机组基础上,继续稳步推进建设兆瓦级波浪能规模化试点工程。同时,鼓励海上风电场配套开发波浪能。继续支持在温差能资源富集区域开展工程建设。支持在海岛建设海洋能多能互补电站,实现向海岛及附近海域持续稳定供电,缓解海岛居民用电短缺,提升海岛能源安全保障能力。

  推动海洋能规模化利用,技术装备迭代升级是关键因素之一。《指导意见》提出“创新驱动,迭代优化”的发展原则,要求推动海洋能规模化利用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加快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促进优势技术装备迭代升级,提升技术经济性。

推动海洋能规模化利用,技术装备迭代升级是关键因素之一。摄影/章轲

  新闻发布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二司副司长李毅表示,支持已稳定运行且有发展潜力的潮差能、潮流能等装备技术升级,加强新型装备研发,增强装备的可靠性和可维护性,降低建造和运维成本,提升海洋能发电经济性。同时,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培育壮大海洋能领域科技领军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快形成“研以致用、用以促研”良性循环。

  “推进海洋能融合发展、拓展海洋能应用领域是推动海洋能规模化利用的重要方向。”新闻发布会上,中国科学院重大科技任务局副局长陈亮透露,2024年,中国科学院设立关键核心技术攻坚先导专项,聚焦海岛建设开发能源短缺难题,开展波风光储多能互补供电关键技术攻关,为进一步优化海岛能源结构提供技术支撑。他表示,中国科学院将进一步布局海洋能与海水淡化、海上油气平台、防波堤等方面的融合应用,加快开展漂浮式海上风电与波浪能融合发展示范应用,推动“海洋能+”发展模式,将海洋能开发利用打造成为海洋领域新质生产力。

  潘慧敏介绍,国家能源局正联合相关部门在浙江等地试点开展海洋能资源普查,指导沿海地方统筹考虑海洋能用地用海等要素需求保障,提升海域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国家能源局将结合“十五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和能源科技创新规划研究,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沿海地方推进《指导意见》的实施,提升海洋能创新发展能力,加强政策引导和制度保障。

  自然资源部今天通报的《2024中国海洋经济统计公报》(下称《公报》)显示,初步核算,2024年全国海洋生产总值105438亿元,比上年增长5.9%,增速比国内生产总值高0.9个百分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为7.8%。从三次产业结构来看,海洋第一产业增加值4885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37704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62849亿元,分别占海洋生产总值的4.6%、35.8%和59.6%。2024年15个海洋产业增加值43733亿元,比上年增长7.5%。

  《公报》显示,我国海洋电力业保持快速增长态势,海上风电发电量比上年增长28.2%,深远海风电有序拓展,潮流能、波浪能等海洋能研发稳步推进。国家海洋信息中心主任石绥祥在解读《公报》时介绍,受政策利好、供给优化和出游意愿上涨等叠加因素影响,海洋旅游消费市场进入繁荣发展新周期。2024年,海洋新兴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2%,高于海洋生产总值1.3个百分点,海洋经济增长新动能培育效果不断显现。未来,应促进海洋科技创新和产业链深度融合,大力培育海洋新质生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