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刘萌

  2月2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四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做好2025年稳外资工作有关情况。

  为进一步做好2025年稳外资工作,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通过外资圆桌会议、外资企业服务专班、投诉机制等各个渠道广泛收集外资企业反映的共性问题和诉求,在“外资24条”等现有政策的基础上,从有序扩大自主开放、提高投资促进水平、增强开放平台效能、加大服务保障力度等4个方面,进一步提出了20项政策举措,形成了《2025年稳外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已于2月19日正式公布。

  形成“1+N”稳外资政策“组合拳”

  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凌激表示,《行动方案》具有4个突出特点:一是释放了进一步对外开放的积极信号;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三是积极开展外商投资促进工作;四是切实解决外资企业关切的问题。

  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司长朱冰表示,《行动方案》一共提出了20项政策举措,下一步各部门还会推动出台配套的若干政策文件,形成“1+N”的稳外资政策“组合拳”。

  朱冰表示,除了有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还有《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根据《行动方案》部署,今年有关部门还会推出新版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压减相关的清单事项。这个清单是面向各类市场主体的,外资企业可以同等享受到更多领域的投资便利措施。

  “《行动方案》明确要求,各项举措、各项政策措施将于2025年底前落地见效,这充分表明中国政府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大力吸引外资的信心和决心。”凌激表示,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好《行动方案》、服务好外资企业,为各国企业投资中国、分享中国发展机遇创造良好条件。

  鼓励外资企业境内再投资政策制定工作已启动

  《行动方案》提出“修订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对此,国家发展改革委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司负责人华中表示,去年年底,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商务部已经公开发布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条目约1700条。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收到了社会各界提出的140多条宝贵建议,内容涉及设备制造、关键元器件生产、科技服务、生产性服务等多个领域。

  “目前,我们正在根据各方面的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将尽快按程序出台2025年版鼓励目录。新目录将重点增加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等领域条目,同时也鼓励外资更多投向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华中说。

  针对《行动方案》提出的“研究制定鼓励外资企业境内再投资政策措施”,华中表示,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已会同有关部门启动了这项政策的制定工作。初步考虑是:在提升外资企业境内再投资便利度方面,拟从简化相关事项办理程序、完善金融服务、优化项目备案管理等环节,进一步畅通企业再投资渠道;在加强外资企业境内再投资服务保障方面,拟从优化各类生产要素配置、强化重大外资项目工作专班支撑、加强项目全流程服务等角度,统筹对符合条件的再投资项目予以支持。

  华中透露,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以及外汇局等,去上海同有关企业就这两项政策进行交流和沟通,希望通过实地调研和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听取各方面建议,能够推动相关政策措施尽快出台。

  欢迎更多外资企业积极参与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实践

  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司长姚珺表示,外资企业是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要力量。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认真落实《行动方案》等各项开放举措,为外资企业提供良好服务,促进外资企业在华更好发展。

  一是深化产业科技创新合作。积极支持各国企业家、投资人来华创新创业,支持外资企业在华设立研发中心,与国内企业联合开展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

  二是共享数字化、绿色化发展机遇。支持外资企业积极参与中国制造业数字化、绿色化发展进程,参与中国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在华建设高水平智能工厂,加快先进技术、产品和解决方案在中国转化落地。

  三是发挥园区、集群等载体的稳外资作用。推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等加大外资外智招引力度,实施“一带一路”科技园区合作行动和先进制造业集群卓越伙伴关系行动,打造高水平开放合作的载体。

  四是持续做好外资企业服务保障。积极协调解决制造业重点外资企业、项目落地和运营中存在的困难,保障外资企业国民待遇,增强外资企业在华投资信心。

  姚珺表示,开放共享是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应有之义。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坚定不移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也欢迎更多外资企业积极参与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实践,扎根中国,实现更好更快发展。

  优化营商环境

  让外资企业稳定预期、增强信心、放心经营

  在打造更安心的营商环境方面,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督管理司司长周卫军表示,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的决策部署,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首要任务,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加大引资稳资力度,让外资企业稳定预期、增强信心、放心经营。

  首先,要持续推进外商投资便利化。完善外商投资授权登记体制,持续健全特殊食品注册境外核查常态化工作机制,为外商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市场准入服务。深化与商务部、外汇等部门的外资企业年报“多报合一”改革,切实解决企业年报“多头报、重复报”问题,减轻外资企业报送负担。

  其次,要进一步优化公平公正市场环境。深入贯彻《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建立健全对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妨碍各种所有制经营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政策措施,推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再次,要持续规范涉外资企业监管。贯彻落实与商务部联合印发的《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监督检查指引》,进一步规范外商投资企业的信息报告监管。全面深化双随机监管,加快推进穿透式监管和非现场监管,有效解决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随意检查的问题,切实减轻外资企业的迎检负担。

  最后,要加大涉外商投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深入推进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以点带面推动全国商业秘密保护水平整体提升,继续组织开展第三届“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服务月”活动,切实保护外资企业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