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厅厅长蓝向东做客最高检厅长访谈时透露,最高检将完善再审检察建议工作机制,积极推动出台有关指导意见。
“目前来看,全国绝大多数省级地区再审检察建议的再审改变数、再审改变率均有明显提升。”蓝向东表示。
记者了解到,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旨在解决同级监督难题,被广泛适用于基层检察机关的民事检察办案中。
2023年年底,“两高”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办理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作为健全完善检察机关对民事生效裁判结果同级监督的重要顶层制度设计,《意见》深受实务界关注。自施行以来,截至2024年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制发民事再审检察建议7357件,法院裁定再审5332件,再审改变原裁判结果7337件(含旧存);再审改变原裁判结果的案件数量同比上升107.73%。
据悉,2024年,最高检通过个案评查、质量评析和实地阅卷等形式,就贯彻落实《意见》有关情况进行评估。“可以说,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理念指引下,再审检察建议工作迈出坚实步伐。”蓝向东说。
结合评估工作,蓝向东对再审检察建议有关情况进行了分析。
从外部实践来看,再审检察建议工作的推动下,检法沟通交流日益顺畅,审判机关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司法共识日益增多。比如,北京市检察院就再审检察建议案件中法院裁判存在的问题,向市高级人民法院进行通报,共同研究改进工作的具体举措;甘肃省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与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联合对法院的再审检察建议案件办理情况进行调研,进一步完善协作配合机制;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每年对再审案件办理情况开展专题分析,并将结果通报河南省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共同提升再审检察建议案件办理质效。
从内部机制来看,检察一体履职意识增强,保障了再审检察建议的监督刚性。由于基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力量相对偏弱,办案经验少、专业力量不足,导致监督质效不高。在一体化工作机制的推动下,上级检察机关加强对下指导,确保了再审检察建议制发质量。例如,陕西省检察院制定《关于民事检察一体化办案团队建设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了上下联动、互有支撑的一体化履职机制;上海、湖北、湖南等地变再审检察建议的“事后备案”为“事前汇报”,有力提升监督效果;广东省检察院连续三年对全省再审检察建议制发情况进行评查,指导基层检察机关准确适用再审检察建议。与此同时,各地检察机关积极开展跟进监督,以民事检察抗诉,保障再审检察建议监督效果。
“我们密切关注各地的民事再审检察建议实践,了解到积极进展的同时,也发现一些新问题。”蓝向东在访谈中坦言,监督案件类型和监督事由比较集中、法院数据考核对再审检察建议监督效果有一定影响、上下一体工作机制仍存薄弱之处等不足,影响着再审检察建议的监督质效。
“过去一年,我们密切关注各地的民事再审检察建议实践,了解到积极进展的同时,也发现一些新问题。”蓝向东坦言,比如监督案件类型和监督事由比较集中、法院数据考核对再审检察建议监督效果有一定影响、上下一体工作机制仍存薄弱之处等不足,为此,要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回应。
蓝向东透露,最高检将完善再审检察建议工作机制,积极推动出台有关指导意见,推动上级检察机关更好发挥指导作用,细化跟进监督机制,提升再审检察建议制度刚性。
同时,进一步加强案例指导工作,以案例引导各地统筹运用好抗诉、再审检察建议两种监督方式,提升各地检察机关再审检察建议办案质量。
此外,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配合案件管理部门,开展民事检察业务条线案件评查,鼓励各省级检察院加强对再审检察建议案件,尤其是建议未采纳案件开展评查,对优质案件、问题案件进行逐案分析,提升再审检察建议案件制发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