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现房,零首付,月供仅需3000元”

  “买房零首付,可贷款150万左右,配合装修贷……”

  近段时间,“零首付”购房模式悄然兴起,看似轻松划算,但也暗藏一些套路和风险。如何仔细分辨是馅饼还是陷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发出提示:警惕“零首付”购房中的套路。

  真的实惠吗?

  “零首付”让每月还款额高了不少

  市民胡女士看中了一套住房,急于安家的她,在本不具备购房能力的情况下,听从了销售关于“零首付”的建议,觉得自己可以“先上车再补票”,未来再解决还款的问题。于是,在实际只付了数千元的费用后,胡女士就签订了购房合同。

  办理手续过程中,工作人员联系第三方企业,将约20万元首付款转账给多个第三方个人账户,再通过上述多个第三方个人账户向胡女士账户转账的形式提供资金,由胡女士在售房部刷卡向开发商缴纳首付款。

  在银行贷款环节,开发商工作人员指导胡女士虚抬房屋总价,从银行贷出高于实际成交价的资金,以覆盖前期垫付的首付款及各项费用。

  就这样,虽然不用付首付,但每月的还款额却高了不少。由于自己当初冲动使用“零首付”购房,缺乏对后续还款的规划,没多久,她就出现了房贷逾期。

  重庆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分析,从胡女士的经历可以看出,“零首付”购房套路看似轻松划算,实则增加了购房者的经济负担,暗藏了一些风险:“零首付”购房并未实质解决购房者资金短缺问题,反而可能增加购房、还款总成本。

  同时,银行机构发现首付款来源存在问题的,可能无法通过贷款申请或提前收回贷款,购房人将面临“房贷两失”风险,甚至可能涉嫌骗取贷款犯罪。

  套路有哪些?

  高评高贷、签订阴阳合同等

  各种噱头的“零首付买房”频频现身,套路有哪些?背后主要有这几种模式:

  第一,他方垫资。通常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房地产中介机构预先垫付首付款,只是变相将首付款进行“分期处理”,购房者需要在短期内向垫付资金方分期还款、支付利息与手续费等。

  第二,高评高贷。即房屋卖方、中介机构等联合购房者做高购房合同价格,向银行贷出更多的款项来覆盖首付款,购房者需支付中介服务费,承担更多税费。

  第三,偷梁换柱。即挪用其他种类贷款款项支付首付款。购房者向银行申请消费贷、装修贷等,或通过中介机构等将购房者“包装”成企业主、个体经营者向银行申请经营贷,所获贷款款项用于支付首付款、中介机构包装费用等,该过程往往伴随伪造虚假交易背景、账户流水等违规操作,造成贷款期限错配,存在倒贷接续风险。

  官方提示:

  “零首付”暗藏这些风险

  “零首付”购房方式暗藏的套路和风险,也引起了监管部门的重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等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购房融资和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通知》明确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违规提供购房首付融资、首付分期和变相首付垫资行为,明确严禁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等资金挪用于购房。

  针对“零首付”购房套路,重庆金融监管局提示广大消费者:“零首付”购房不可信,请根据自身承受能力办理贷款。“零首付”购房活动营造出缓解首付款压力的错觉,实际仍然需要购房者以不同形式负担首付款,同时还需承担首付款相关利息、服务费、手续费等大量额外支出,实际成本可能远超银行贷款利息,加剧购房者财务压力。请谨慎对待“零首付”购房宣传,充分考虑自身情况,选择正规金融机构获取金融服务,理性作出选择,避免陷入债务危机。

  一旦银行机构发现借款人挪用贷款资金,按照合同约定可采取要求借款人整改、提前归还贷款或下调贷款风险分类等相应措施进行管控,如借款人无法提前归还贷款,还将影响征信记录。因此在办理贷款业务时,请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充分了解贷款条件,按照约定用途使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