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9日发布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推动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进入电力市场。
通知提出,按照价格市场形成、责任公平承担、区分存量增量、政策统筹协调的总体思路,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同步建立支持新能源可持续发展的价格结算机制,区分存量和增量项目分类施策,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问:为什么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答:国家高度重视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发展,2009年以来陆续出台多项价格、财政、产业等支持性政策,截至2024年底,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约14.1亿千瓦,占全国电力总装机规模40%以上,已超过煤电装机。
随着新能源大规模发展,新能源上网电价实行固定价格,不能充分反映市场供求,也没有公平承担电力系统调节责任,亟需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当前,新能源开发建设成本比早期大幅下降,各地电力市场快速发展、规则逐步完善,也为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创造了条件。
问:为何要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
答:新能源发电具有随机性、波动性、间歇性,特别是光伏发电集中在午间,全面参与市场交易后,午间电力供应大幅增加、价格明显降低,晚高峰电价较高时段又几乎没有发电出力,新能源实际可获得收入可能大幅波动,不利于其可持续发展。
为此,经反复研究,通知提出在推动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的同时,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对纳入机制的电量,当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机制电价时给予差价补偿,高于机制电价时扣除差价。
问:对终端用户电价水平有何影响?
答:这项改革,对居民、农业用户电价水平没有影响,这些用户用电仍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对于工商业用户,静态估算,预计改革实施首年全国工商业用户平均电价与上年相比基本持平,电力供需宽松、新能源市场价格较低的地区可能略有下降,后续工商业用户电价将随电力供需、新能源发展等情况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