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金可以投黄金了!
金融监管总局网站2月7日消息,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开展保险资金投资黄金业务试点的通知》,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展保险资金投资黄金业务试点。
《通知》确定了10家试点保险公司,并明确了试点投资的黄金范围。
10家险企参与
《通知》主要从试点内容、试点要求及监督管理三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在试点内容方面,《通知》界定了试点投资黄金的业务范围和投资方式,并确定了10家试点保险公司。
对于试点投资黄金范围,《通知》明确,是在上海黄金交易所主板上市或交易的黄金现货实盘合约、黄金现货延期交收合约、上海金集中定价合约、黄金询价即期合约、黄金询价掉期合约和黄金租借业务。
《通知》明确,试点参与主体包括以下10家保险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投资比例、交易对手等
在试点要求方面,《通知》对试点保险公司投资黄金的事前事中管理进行规范。在监督管理方面,《通知》明确了试点业务的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机制以及相关监督管理要求。
其中,在配备合格岗位人员方面,《通知》要求,试点保险公司应当配备与黄金投资业务规模相适应的人员,其中,投资研究、交易交割岗位应当配备至少2名通过全国黄金交易从业水平考试的人员,风控合规、清算核算等岗位应当配备至少1名通过全国黄金交易从业水平考试的人员。
在坚持审慎投资理念方面,《通知》要求,试点保险公司投资黄金应当灵活运用大宗交易、询价交易、竞价交易等方式分期分批建仓,避免因异常交易行为对市场造成冲击。试点保险公司投资黄金应当使用货币资金,不得办理黄金实物的出、入库业务。
此外,《通知》还对试点的交易对手、投资比例等方面进行限制。比如,要求试点保险公司开展黄金租借业务,交易对手应当限于金融机构,并合理控制交易对手集中度,单一交易对手租借规模不得超过试点保险公司持有黄金现货合约的20%。
同时,试点保险公司投资黄金账面余额合计不超过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试点保险公司黄金现货延期交收合约以该业务黄金现货合约市值为统计口径,黄金询价掉期合约以该业务黄金持仓净敞口为统计口径,且单边的存续规模不超过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试点保险公司借出黄金规模应纳入投资比例管理。
丰富保险资金配置工具箱
事实上,市场对给保险资金打开投资黄金的“口子”早有预期。中国证券报记者此前与多位保险公司及保险资管公司人士交流中了解到,投资黄金可以丰富保险资金配置的工具箱,业内人士抱有较多期待。
2024年6月19日,金融监管总局局长李云泽曾表示,将积极探索保险资金试点投资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合约及相关产品。
金融监管总局表示,开展保险资金投资黄金业务试点,是深化保险资金运用改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有益举措。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密切跟踪试点进展,加强监督管理,做好《通知》的实施工作,推动保险资金投资黄金业务健康发展。
从对金价的影响看,工信部信息通信经济专家委员会委员盘和林认为,保险资金投资黄金对国内金市可能有助涨作用,短期黄金或保持强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