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数据如何授权运营、数据资源如何流通交易、数字要素如何核算统计……正式发布的《广州市数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给出了清晰答案。
1月22日,广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广州市数据条例》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条例》于2025年1月22日正式发布,将于2025年2月28日起施行。

《条例》共45条,分设8章,聚焦数据资源、数据要素市场、数据产业发展、南沙数据开发合作、数据安全等方面,为数据要素创新驱动广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将引领带动数据行业发展,促进培育一体化数据市场。
创新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模式
2024年8月,广州正式全面启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作。此次《条例》在制度设计时对公共数据运营机构和其他市场主体的角色定位进行了规定。
明确公共数据运营机构负责搭建公共数据运营平台,提供安全可信的数据开发利用环境和服务渠道,突显其公益属性和定位,发挥“守门员”的作用。而其他市场主体则发挥各自在技术、分析和场景上的优势,实施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并通过形成的数据产品和服务获得收益。
《条例》提出,应当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确定公共数据运营机构,推动公共数据社会化开发利用。其中,公共数据运营机构负责本市公共数据运营工作,搭建公共数据运营平台,向数据处理者提供安全可信的数据开发利用环境和公共数据资源。
数据开发利用既需要发展的“引擎”,也需要安全的保障。《条例》提出,数据处理者通过公共数据运营平台实施数据开发利用,应当遵守公共数据运营管理合规审查、安全审查、算法审查等相关规定,符合约定的用途、范围、方式、期限等,并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未通过公共数据开放或者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等法定渠道,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不得将公共数据提供给数据处理者。事实上,这也是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严格管控未依法依规公开的原始公共数据直接进入市场”的规定,让公共数据既“放得活”又“管得住”。
广州数据交易所总经理魏东表示,《条例》发布正当其时,标志着数据要素市场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接下来,广州数据交易所将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从数据流通、交易、产业发展等方面进一步推动广州数据要素市场的建设,积极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级数据交易所。
推动数据要素纳入统计核算体系
记者了解到,从2021年开始,广州市在天河、海珠、黄埔、越秀、番禺和白云等6个区开展数据生产要素统计核算试点工作,成为全国开展数据生产要素统计核算试点城市之一,目前试点企业数量超1.1万家。
《条例》提出,探索建立数据要素配置的统计核算指标体系和评估评价指南,评价各行政区、功能区、行业领域内数据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市统计部门应当推动数据要素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核算体系。”
在数据资源价值挖掘方面,《条例》不仅要求政府部门通过制定产业政策、引入社会资本等方式加大支持力度,同时鼓励自然人、法人等组织依法开放、开发利用自有数据资源,加大优质数据资源供给,实现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融合共同发展。
在促进产业发展方面,落实国家《可信数据空间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8年)》,《条例》鼓励龙头企业、平台企业建设安全可信的数据空间,整合利用行业领域数据资源,畅通数据要素供需对接路径,把行业上下游数据链条打通,最终赋能实体行业产业发展。
立足南沙深化粤港澳数据开发合作
2022年,国务院正式印发《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提出,“加快建设南沙(粤港澳)数据服务试验区”。
此次《条例》设专章鼓励南沙发挥其独特的政策优势和区位优势,在数据要素流通、数据跨境流动、数据基础设施、数据产业发展等领域先行创新探索。
明确南沙应当以南沙(粤港澳)数据服务试验区建设为抓手,培育算力、数据算法、数据加工、数据服务等数据类核心产业,形成数据产业集群,建设协同港澳、面向世界的数据应用和数据产业生态。
在促进数据跨境应用方面,推动南沙与港澳在商事登记、社会保险、食品安全、医疗健康、商品溯源等营商环境和民生服务重点领域建立数据跨境互认机制,深化数据跨境应用场景。同时强调强化跨境数据安全风险管控,建立数据出境负面清单管理机制以及面向企业的数据跨境安全管理指导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