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1月20日消息,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开展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房租业务试点工作的通知。自2025年1月20日起试行。

  申请条件:缴存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含)以上;

  缴存人及配偶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

  缴存人租住公积金中心试点项目住房,且房屋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

  提取频次及额度:提取频次。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有效期内按月提取。

  提取额度。租住商品住房的,依据房屋租赁合同备案信息,按实际月租金提取,实际月租金超过月缴存额的,按月缴存额全额提取。

  多子女家庭租住商品住房、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依据房屋租赁合同备案信息,可按照实际月租金(不受月缴存额限制)且不超过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