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李海颜)1月20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批复,同意筹建江西农商联合银行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表示,江西农商联合银行筹建工作小组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筹建事宜,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建期间接受江西金融监管局的监督指导。筹建工作完成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江西金融监管局提出开业申请。

  据了解,2024年4月1日,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江西省联社”)召开社员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取消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法人资格并组建江西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决定在江西省联社基础上组建江西农商联合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