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务委1月19日发布通知,进一步做好国家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工作以及国家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工作。活动自2025年1月20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家电以旧换新方面,首先,延续实施8大类家电产品消费补贴。按照国家有关要求,于2025年1月1日起延续实施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电视、空调(含中央空调)、电脑(含台式和便携式计算机)、热水器(含壁挂炉)、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的消费补贴政策。2024年已享受某类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2025年购买同类家电产品可继续享受补贴。

  其次,扩围实施4类家电产品消费补贴。2025年1月20日起,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微波炉、净水器、洗碗机、电饭煲等4类家电产品给予消费补贴。

  补贴标准为上述12类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对其中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最终销售价格5%的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空调产品最高补贴3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方面,个人消费者购买上述3类数码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可享受购新补贴。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比例为减去生产、流通环节及移动运营商所有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件最高不超过500元。

  个人消费者登录支付服务机构应用程序App,在政策实施专区领取12类家电品类券以及手机等3类数码产品品类券,通过支付机构App逐券核销,在订单支付时按补贴标准享受立减补贴。如发生退货,当天撤销订单当日退券,次日以后退货隔日退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