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在《上海市工业领域经认定的经营者(AEO)制度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新闻通气会上,记者获悉,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参与工业领域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计划用2至3年时间,实现市场监管部门有计划的涉企行政现场检查次数比2024年明显下降,涉企行政检查水平大幅提高。市场监管领域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共有一个目标、两个环节、三个支撑、四项基础管理。

  一个目标是“四减少四提高”。《实施方案》在严守安全底线、实现有效监管的基础上,提出“四减少四提高”的工作目标,即减少现场检查对象、减少现场检查频次、减少现场检查内容、减少检查对企业的影响,提高随机抽查方式(包括“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运用率、提高跨部门联合检查率、提高非现场检查率、提高检查问题发现率,

  同时,把握检查计划统筹、任务实施管控两个环节。在计划制定环节,对同一经营主体同一经营场所的有计划现场检查一般每年最多查1次;确需多次现场行政检查的,检查间隔原则上应当在一个月以上;检查计划在市场监管部门内部进行统筹合并,获司法局备案通过后组织实施。在任务实施环节,加强任务管控,主要是依托市司法局牵头的“检查码”进行检查任务实施中的撮合、合并和管理。

  三个支撑分别为平台、服务和考核。在平台支撑方面,加快推进综合监管一体化平台建设,大力推进非现场监管。在服务支撑方面,推广服务型检查,从查前、查中、查后三个维度,将合规指导贯穿行政检查全过程。在考核支撑方面,建立现场检查额度管理机制,开展行政检查效能评估,形成管理闭环。

  此外,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夯实四项基础管理:一是聚焦“谁来查”,遵循“互补+互认”要求,做好行政检查实施主体管理;二是聚焦“检查谁”,根据“风险+信用”评判,做好行政检查对象管理;三是聚焦“查什么”,调整“一库三清单”,做好检查事项管理;四是聚焦“怎么查”,遵循“有效+有限”要求,做好行政检查行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