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民营经济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截至2023年9月底,我国民营企业登记在册数已突破5200万户,民企在企业中占比达近93%。
然而,在有关措施的落实当中,一些部门没有重视中央的要求和精神,没有严格按照法治精神办事,也没有优化营商环境、为民营企业发展保驾护航的意识,平时不管、出问题时盲管,只会以罚代管、搞小错重罚,甚至重复处罚、同案不同罚、过罚不当等问题时有发生。
例如生产中出了消防事故,有的监管部门就忙着搞突击式检查,不管问题大小,都让不合规的企业停业整顿;上级下了环保检查的要求,一些地区不管企业具体情况如何,只要稍有问题,就处以重罚。怪不得有企业吐槽,今天消防罚五万,明天税务罚十万,但这些部门罚完之后也不协助整改,帮助企业解决困难,让人苦不堪言。而且经常很多部门甚至一个部门的内部科室之间各自为政,对民营企业来说,上面管自己的“婆婆妈妈”那么多,真的是疲于应付。尤其是近两年的经济情况相对困难,有些企业因为这种重罚支撑不住,只能关门歇业。如果大量的企业因为有关部门的监管过度而倒闭,那么对地区甚至国家的经济发展造成不可忽视的影响。
如何更好地帮企业纾困解难,让他们在知法守法的情况下经营?
首先,全国人大和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各级公检法司机关和有关部门,不断加强科学民主依法立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公正公平公开司法,不断提升法律服务能力水平,共同促推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健全完善。
其次,各级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要树立为民营企业服务、共同推动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识,对于出现问题的企业本着教育、挽救、整改的思路去帮助他们,辅导他们,要经常深入企业倾听企业经营者的呼声,而不是把他们当做敌人一样对待,出了问题就采取重罚、关停甚至朝着让他们倒闭的方向走。这样要不得!
另外,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也要培养法治观念,坚持守法合规经营。企业发展经营只有合规、唯有依法才能行稳致远。同时,也只有在依法情况下,企业出现了问题才有回旋的余地,才可以保住经营主体的存续。 (孙德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