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超大城市基层治理与老旧小区更新改造需求,新修改的《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自11月1日起施行,在物业治理架构、业主自治机制、共有资金管理等方面作出系统性安排,多项与业主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钱袋子”新规受到关注。

  “物业治理委员会制度”正式落地,物业治理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有什么不同?能发挥什么作用?

  重要制度补位

  解决业委会“悬空期”

  上海市徐汇区明园小安桥居民区物业治理委员会的成立,源于去年12月的一次小区消防系统改造。

  当时,该小区13栋高层居民楼的消防设施严重老化、急需维修,而业委会因三名委员辞职无法正常履职,维修资金的监管一度成为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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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区党总支书记刘琦表示,这笔维修资金数额较大,居民普遍关心费用如何使用、由谁来监督。

  最终,经过充分讨论,7名业主代表与街道片区长、居委会成员共9人组成消防设施维修改造小组。经消防改造方案对比、业主评审、票选、公示等流程,维修工程顺利启动。从资金使用到施工资质核查,居民均享有充分的知情权。

  今年7月,居民区所有楼栋消防设施完成更新。在业委会恢复履职前,这一临时成立的消防设施维修改造小组持续运作至今,并更名为“物业治理委员会”。

  目前,田林街道业委会暂未履职的四个小区均已成立物业治理委员会,成功推动解决老电梯更换、污水管改造等一批小区民生问题。

  上海物业管理新规

  守护业主“钱袋子”

  此次新修订的《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明确,无法选举产生首届业委会或未能完成换届改选的,由街镇及时组建物业治理委员会,任期一般不超过1年,最长不超过2年,业委会依法成立后自行解散。

  上海通识律师事务所主任袁方认为,在小区业委会未选出或暂时不能履责,但又遇到业主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时,比如维修、物业选聘等,这一规定起到了有效的补位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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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区公共收益,也就是利用共有场地和设施的“经营所得”,归业主共有。此外,小区维修资金在余额不足时需启动“续筹”,这些属于业主的资金,如何监管、怎么使用,也是居民关注的重点。

  上海物业管理新规明确,要求社区公共收益要设立专户,维修资金筹集要有约束。

  公示、公开招投标

  业主大会说了算

  上海徐汇某小区业委会副主任殷春海的工作手册上,垃圾清运、绿化整修、节日活动等收支账单均记录在册。

  该小区3栋31层高楼共有近700户居民和商户,每年小区停车费、广告费等各项公共收益超过100万元,全部纳入公共收益监管账户并用作小区各项改造工程的启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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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殷春海介绍,每次改造前,方案都会在业主群和小区宣传栏公示,再进行公开招投标,每一笔资金的使用都由业主大会通过、业委会盖章确认。

  账目清晰、监管透明

  业主“钱袋子”更放心

  近年来,小区消防设施改造花费220万元,9部电梯更换花费600万元。由于账目清晰、监管透明,改造项目落地见效,居民看在眼里,参与筹集维修资金的积极性也更高了,为小区基础设施改造提供了资金保障。

  业主谢飞表示,以前大家都不交维修资金,后来看到电梯换了、消防修了,他一户就交了接近6000元。小区物业负责人梁益涛介绍,小区维修资金续筹比例在2024年约为30%,目前已提升至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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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修订的《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明确,小区公共收益要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开设专门账户,收支情况纳入业委会年度报告和财务审计内容;维修资金要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业主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按幢立账、按户核算。

  上海通识律师事务所主任袁方认为,对公共收益和维修资金实施强监管,公开透明、专款专用,能够让居民明明白白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