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消息称,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外汇局、上海市人民政府联合印发《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进一步提升跨境金融服务便利化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强化金融对“走出去”企业和“一带一路”建设的支持能力,形成更加适配外向型经济的金融体系,增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行动方案》着眼于更好发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特殊作用,支持各类主体更加安全、便捷、高效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从提高跨境结算效率、优化汇率避险服务、强化融资服务、加强保险保障、完善综合金融服务等五方面提出18条重点举措。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人民政府下一步将会同相关部门推动《行动方案》各项举措落实落地,进一步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不断增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拓展自由贸易账户功能及应用场景,完善企业集团全球资金管理体系

  在提高跨境结算效率方面,《行动方案》从优化外汇业务管理模式和展业流程、完善企业集团全球资金管理体系、拓展自由贸易账户功能及应用场景、推动金融机构提升数字化服务水平和提升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功能和全球网络覆盖五个方面便利企业全球资金管理。

  在优化外汇业务管理模式和展业流程方面,《行动方案》提出,支持银行落实外汇展业管理办法,实施外汇业务流程优化和系统再造,对企业进行外汇合规风险等级分级并提供差异化、便利化金融服务。支持中国银行中信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等试点银行在沪分行按新规定开展业务,支持更多在沪银行参与。

  为进一步提升银行外汇展业能力,促进跨境贸易与投融资便利化,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银行外汇展业管理办法(试行)》,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实施以来,初步实现了为银行“减压”、为企业“减负”、为监管“提质”的目标。

  企业集团全球资金管理方面,《行动方案》表示,要优化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管理政策,便利主办企业代境外成员单位开展资金集中收付业务。优化完善上海自贸试验区全功能资金池跨境资金调拨。鼓励银行逐步实现资金跨境支付自动化处理,延长对重点企业集团跨境资金池等业务的服务时间,实现全球资金实时调拨。

  针对FT账户的拓展,《行动方案》表示,支持银行将履行“三反”义务获取的信息用于跨境业务的真实性审核,实现自由贸易账户与境外(跨一线)无延迟收付,对经认定的优质企业按照展业原则办理与境内普通账户(跨二线)人民币资金结算。支持银行基于境外机构自由贸易账户开发存款产品,允许非居民外币存款利率参考国际惯例进行市场化定价。

  《行动方案》表示,作为负责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系统)的开发运行维护的跨境清算公司要增强与金融机构协同联动,共同提升对“走出去”企业的服务水平。推动更多银行加入CIPS,持续扩大CIPS网络覆盖范围。加强CIPS建设,完善系统功能,研究推动区块链技术应用,为人民币计价的全球贸易、航运及投融资提供安全高效的结算清算服务。

  截至2024年末,CIPS的直接参与者和间接参与者共1629家。业务可通过4800多家法人银行机构覆盖全球185个国家和地区,其中有2200多家机构来自共建“一带一路”的136个国家。

  开发多样化的汇率避险产品

  开发多样化的汇率避险产品和服务方面,《行动方案》提出,支持外汇交易中心为自贸试验区人民币外汇交易提供交易设施服务,完善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货币外汇交易服务。吸引更多企业参与外汇交易中心“银企外汇交易服务平台”,鼓励更多银行接入平台直接报价,便利各类企业开展外汇业务。鼓励银行积极拓展汇率避险“首办户”企业,推动企业增强汇率避险意识,降低企业汇率避险成本。支持银行加大汇率避险产品开发力度,丰富人民币对外汇普通美式期权、欧式期权、亚式期权及其组合产品,不断增加境内市场人民币外汇衍生产品种类。

  《行动方案》还提出,要加强融资担保机构和银行业务联动,上海市融资担保中心等市区政府融资担保机构和银行联合开发汇率避险专项担保产品,由财政提供担保费补贴,降低企业外汇风险管理成本。

  在促进人民币跨境使用方面,《行动方案》要求提升人民币跨境使用便利度和收付效率,鼓励银行在真实合规前提下,优化单据审核,加强数据共享,提升“走出去”企业全链条使用人民币进行投融资、项目建设和采购、收益回收等体验。鼓励银行构建以风险评估为导向的主体分类管理模式,采用多种事中事后核查方式。

  2024年,上海地区跨境人民币结算量实现历史性快速增长,收支总额达到29.8万亿元,占全国业务总量的47%。

  《行动方案》要求加强“本币优先”理念宣导和跨境人民币政策宣传,建立上海市重点领域国有企业人民币跨境使用工作评价机制,鼓励“走出去”中央企业和国有企业优先选择使用人民币进行对外支付结算,并带动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各类企业使用人民币。研究设计推动“丝路电商”、高端航运业、大型成套设备出口、海外员工服务等领域提升人民币跨境结算比重的专业服务方案。促进人民币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使用,并依托上海构建促进人民币全球循环使用的贸易投资服务体系。

  条件成熟时支持有意愿、有条件的银行在沪设立跨境银团贷款中心

  《行动方案》提出,上海要集聚跨境银团贷款中心和业务。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在金融监管总局认可的机构开展银团贷款份额跨境转让试点,优化外债登记管理和跨境担保流程,更好满足境内企业“走出去”过程中存在的银团贷款需求。条件成熟时,支持有意愿、有条件的银行在沪设立跨境银团贷款中心。

  《行动方案》提出,在上海试点通过再贴现窗口支持人民币跨境贸易融资,鼓励在沪银行扩大跨境贸易信贷投放降低企业人民币贸易融资成本,促进以人民币计价结算的进出口贸易。2024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提出支持开展人民币跨境贸易融资和再融资业务。

  在拓展境内外双向融资渠道方面,《行动方案》表示,支持具备条件的银行参照国际惯例,探索研究在上海自贸试验区为“走出去”企业提供非居民并购贷款服务,贷款金额不高于并购交易价款80%,贷款期限不超过10年。支持银行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根据商业合理原则,通过“境外直贷”“内保外贷”“外保内贷”等形式满足跨国公司境内外成员单位的融资需求。支持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开展“外保内贷”业务,归集境外成员单位资金并为其提供融资支持,便利企业集团境内外成员单位统筹开展境内外融资,降低融资成本。完善“玉兰债”发展监管制度,进一步丰富代理付息兑付、公司行为处理等增值服务。

  此外,《行动方案》还提出,要发挥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作用,通过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实现订单、物流、仓储等关键环节信息上链,开展碳足迹认证试点,逐步构建绿色低碳供应链体系,实施供应链金融差异化信贷管理,完善供应链金融产品体系,规范发展应收账款、订单融资以及仓单和存货质押等融资产品,加大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加大对出口企业的保险支持力度

  在加强保险保障方面,《行动方案》要求加大对出口企业的保险支持力度,并明确加大对国产商用飞机、新能源汽车、大型成套设备等重点出口企业的保险保障力度,支持保险公司为生物医药企业开发海外临床试验和高端医疗设备责任保险,对投保企业给予支持。此外,还要推动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加强合作,成立保险共同体,提升对特殊风险保障能力。

  针对我国出口新优势、新趋势和行业特点,《行动方案》支持保险公司据此为航运等相关领域提供保险服务,不断优化保险产品,同时加强对跨境人员意外伤害、医疗、疾病等方面的保险保障,支持保险公司开发跨境人员保险产品。

  小微企业一直是政策关注的焦点,《行动方案》则在出口信用保险上继续发力,明确在符合风控标准的前提下,不断优化理赔条件,更好为小微企业提供风险保障。同时,为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主动提供“全线上、免抵押、低成本”便捷金融服务,升级“信保+担保+银行”融资模式等,为跨境电商、服务贸易、海关高级认证企业等提供批量主动授信。

  近年来,上海正不断加强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行动方案》要求,稳步推进跨境再保险、境内再保险业务线上交易,并围绕共建“一带一路”、航空航天、绿色航运等重点领域,研究开展新型风险转移产品发行和交易试点可行性,提高对“走出去”企业与项目的全球承保能力。对于新近开业的上海国际再保险登记交易中心,《行动方案》提出,要强化央地支持,完善监管、地方财政扶持等配套政策。

  高水平筹建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

  在增强重要金融平台配置全球资源功能方面,《行动方案》明确提出,上海要高水平筹建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打造成为配置全球金融资源、方便国际投资者深度参与中国金融市场的重要功能性平台。

  同时,支持上海黄金交易所等与境外交易所开展产品授权合作,扩大人民币基准价格在国际主流市场应用。探索上海黄金交易所特定品种交割国际化,设置境外交收库。

  在提升全球资产管理便利化程度上,《行动方案》支持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企业在符合规定前提下合理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允许认购境内低风险等级(R2及以下)的货币基金、现金管理类理财、定期存款等短期现金管理产品,根据境外主基金开放特点认购境外现金管理产品。支持QDLP试点企业完成境内资金募集、基金设立后,按照境外主基金需求分批汇兑出境。支持拓展QDLP募资来源,探索募集本币、外币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