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青岛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青岛市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建设有关情况。

海洋是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要地,是青岛最鲜明的特色和优势。青岛市委、市政府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坚持把海洋工作摆在全局发展的重要位置,市委全委会也对海洋工作进行了专章部署,持续推进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建设,加快打造现代海洋经济发展高地。

2023年青岛市实现海洋生产总值5181.3亿元、同比增长6.5%,分别占全国、全省海洋生产总值的5.2%和30.5%,列全国沿海同类城市第三位。预计今年上半年全市海洋生产总值增长7.7%左右。

坚持机制聚海,形成大海洋工作格局

发挥市委海洋委统一领导作用,召开现代海洋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战略座谈会、推动海洋科技创新培育海洋新质生产力座谈会、全市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座谈会等系列座谈会,举办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北京、上海推介大会,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推进海洋发展工作。中央办公厅两次来青开展海洋强国建设回访调研均给予肯定。

出台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建设意见、五年规划、三年行动方案等文件,在全省率先启动编制青岛市海洋发展远景规划和青岛市海洋经济促进条例,在全国海洋系统首次推出“海洋改革二十项案例”。

出台全国第一部精准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的综合性产业政策“海洋15条”,累计评选奖补资金9540余万元。在全国率先开展高成长性海洋企业评选活动,搭建“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全产业链拉动的海洋产业发展生态。

坚持科技强海,打造国际海洋科技创新中心

全市涉海省部级以上创新平台145家,其中省级以上涉海科技创新平台56家。部、省、市共建“深海三大国家平台”加快推进。充分发挥崂山实验室战略科技力量,在深海无人自主航行器、深海大规模无人平台组网等领域形成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

联动推进“海创计划”“沃土计划”“硕果计划”,2023年,全市涉海技术交易额69.35亿元,同比增长70.0%。今年上半年,全市涉海技术交易额28.21亿元,同比增长186.7%。涉海高新技术企业达到638家,研发费用投入共计约53.2亿元,研发投入强度约为4.9%,拥有有效专利超过1.7万件。培育涉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56家、独角兽企业16家、瞪羚企业80家、雏鹰企业80家。

出台青岛市海洋人才集聚行动计划、现代海洋英才激励办法,全市海洋人才总量达37.65万人,住青涉海“两院”院士达23人。

坚持产业兴海,打造全球现代海洋产业中心

始终把项目建设作为海洋经济发展的强力支撑,今年上半年,全市140个海洋重点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07.5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完成率59.14%;海洋领域新签约项目86个,总投资472.72亿元。

推动中国海洋大学与招商局集团等央企在青搭建深海科研平台。发布青岛市海洋人工智能大模型产业集聚区建设实施方案,构建包含“瀚海星云”大模型在内的1个基础大模型矩阵、以“问海”大模型和港口大模型为代表的N个行业大模型以及X个重点应用场景的“1+N+X”海洋大模型体系,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海洋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区。

青岛蓝色种业研究院启动运行,国家深远海绿色养殖试验区加快建设,“国信1号”养殖工船累计收鱼超过3000吨。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21处,占全国总数1/8,居全国第2位。奥帆海洋文化旅游区成功创建国家5A级景区,开拓“海上观青岛”旅游航线,建成运营国内首家以海洋为主题的科技馆,2023年全市接待游客1.3亿人次,旅游收入1910亿元。

坚持以港通海,打造国际航运贸易金融创新中心

青岛港成为离境港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2023年完成货物吞吐量6.8亿吨、集装箱吞吐量2877万标准箱,分别居全球第四位、第五位。今年1-5月,完成货物吞吐量2.98亿吨、同比增长5.3%;集装箱吞吐量1257万标准箱,同比增长9.6%。

与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贸易联系,开辟航线220余条,航线密度和数量居北方港口首位,海铁联运箱量连续9年保持全国第一,2023年全市外贸进出口总额8759.7亿元,同比增长4.6%。今年上半年,全市外贸进出口总额4378.3亿元,同比增长1.8%。

持合作向海,打造全球海洋事务交流中心

建成全国唯一“海洋十年”国际合作中心,成为亚洲唯一的联合国海委会“海滨之城平台”创始城市,在2024年联合国“海洋十年”大会主论坛上作为唯一城市代表作特别发言。“全球海洋观测伙伴关系(POGO)”首个区域办公室落户青岛。

组织举办中国国际渔业博览会、联合国大陆架和国际海底区域制度科学与法律问题国际研讨会、东亚海洋合作平台青岛论坛等海洋活动,青岛城市的国际影响力和美誉度持续提升。

与50个国家的88个城市结为友好城市或友好合作关系城市,与西班牙、挪威、法国等国家开展海洋领域交流,推动与太平洋岛国开展海洋渔业等领域交流合作。

坚持生态护海,打造全球海洋生态示范中心

实施海域立体确权,探索“标准海”制度和低效用海退出机制,推动海洋空间集约高效利用。服务国家“双碳”战略,发布国内首个综合性海洋碳汇核算标准,完成山东省首笔海洋碳汇交易,打造全国首个“负碳海岛”灵山岛。

完成小岛湾、古镇口湾等海岸线生态修复项目,灵山岛生态修复项目有序推进,“一湾一策”协同推进污染防治,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达到99.3%。灵山湾入选全国首批美丽海湾优秀案例。

建设智慧海洋综合管理平台,完善海洋监测预警体系。利用中央财政专项国债,首次构建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提升对海星等局地性海洋生物灾害监测、预警和处置能力,实施互花米草全域治理,治理面积1531公顷。

下一步,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青岛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锚定打造现代海洋经济发展高地目标,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建设,培育打造海洋新质生产力,加快建设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奋力在海洋强国、海洋强省建设中走在前、挑大梁,打头阵、当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