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旭蓝”或“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称,公司实控人李兆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决定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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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旭蓝公告截图

  公告透露,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兆廷于2025年3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720255001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李兆廷立案。

  立案调查期间,李兆廷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此前,3月3日晚间,ST旭蓝发布关于无法在责令改正期限内完成资金占用整改暨股票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称,截至目前,东旭集团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共计75.27亿元仍未偿还。清收未有实质性进展,公司未能在整改期限届满前完成全部整改。

  *ST旭蓝的主营业务是新能源业务和生态环保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2024年5月8日,因*ST旭蓝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报,证监会对该公司立案。同年9月6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ST旭蓝及东旭集团立案。这是证监会年内第二次对ST旭蓝立案。

  此外,2024年9月2日,债权人已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ST旭蓝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据悉,债权人已不再向深圳中院提出前述申请。

  3月7日,*ST旭蓝发布公告称,预计2024年1-12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31,500万元至51,500万元,同比上年下降:55.84%至154.79%。预计2024年1-12月扣除后营业收入:100,000万元至130,000万元。预计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100,000万元至130,000万元。预计2024年1-12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30,000万元至50,000万元,同比上年下降:70.53%至184.21%。预计2024年1-12月每股收益亏损:0.2018元至0.3363元。

  公告显示,本报告期经营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下降、财务费用增加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