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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线传媒2月5日晚间公告,截至2月4日,公司来源于《哪吒之魔童闹海》的营业收入区间约为9.50亿元至10.10亿元(最终结算数据可能存在误差)。

  光线传媒公告称,公司及子公司出品、发行的影片《哪吒之魔童闹海》已于1月29日起在中国大陆地区公映。据国家电影专资办数据显示,截至2月4日24时,该影片在中国大陆地区上映7天,累计票房收入(含服务费)约为48.40亿元(最终结算数据可能存在误差),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50%。

  光线传媒提到,截至2月4日,公司来源于该影片的营业收入区间约为9.50亿元至10.10亿元(最终结算数据可能存在误差)。

  目前,该影片正在热映中,在中国大陆地区的最终票房收入以中国大陆地区各电影院线正式确认的结算单为准;同时,该影片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版权销售收入及海外地区的发行收入等尚未结算。该影片的票房收入等营业收入与公司实际可确认的营业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影片于院线、影院上映后按确认的票房收入及相应的分账方法所计算的收入及其他收入)可能会存在差异。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上述风险。

  而据猫眼数据,截至2月6日中午,《哪吒之魔童闹海》累计票房达到56.83亿元,猫眼给出的票房预测最终约为94.20亿元。

  二级市场上,2月5日,光线传媒“20cm涨停”,每股报11.44元,总市值336亿元。截至2月6日午间11时许,光线传媒再大涨15.12%,报13.17元。

  光线传媒的业务以影视项目的投资、制作、发行为主,主要产品包括影视作品及相关衍生内容,业务覆盖电影、电视剧(网剧)、动漫、音乐、文学、艺人经纪、实景娱乐、产业投资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