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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前最后一交易日(1月27日)晚间,铂力特公告披露,公司于1月24日收到陕西证监局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薛蕾、梁可晶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下称《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经查,陕西证监局发现铂力特2023年销售的部分产品,在控制权未发生转移的情况下提前确认收入,导致2023年财务报表相关数据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薛蕾、财务总监梁可晶对该违规事项承担主要责任。

  据此,陕西证监局决定对铂力特采取责令改正并对薛蕾、梁可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陕西证监局要求其高度重视,深刻反思,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三十日内向陕西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铂力特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并针对问题进行深刻反省。公司将严格按照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