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1月17日电福莱新材(605488)发布公告,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署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3亿元。公司以烟台分公司位于海阳市的在建工程及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并于2023年11月1日签署了相关抵押合同。
公告指出,抵押的在建工程已完工并转为固定资产,且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公司与银行重新签署了《抵押合同》,此次资产抵押是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4年前三季度,福莱新材实现收入17.76亿元,归母净利润700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