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穆砚
11月6日晚间,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庄园牧场”或“公司”)发布关于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显示,公司就全资子公司萨费(青海)农牧科技搬迁损失事宜起诉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马红富,该案历经一审驳回诉求、公司上诉后,二审法院虽认可马红富招股书差额补偿承诺具备法律约束力,但认定补偿履行条件尚未成就,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终审判决对公司本期及后续利润不构成影响。
公告披露,公司因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马红富就公司全资子公司萨费(青海)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原名称为青海圣源牧场有限公司,支付搬迁损失事宜,向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6年1月19日收到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以及传票,该案于2026年3月12日开庭审理。一审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驳回庄园牧场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3584元,由庄园牧场承担。公司在法定上诉期内向一审法院递交民事上诉状,缴纳上诉费147168元,案件进入二审程序,二审法院组成合议庭于2026年6月16日开庭审理该案。
近日,公司收到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二审民事判决书。二审法院认为,马红富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差额补偿承诺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对承诺人具备法律约束力,一审对该部分法律关系认定适用法律存在瑕疵。但二审同时认定,案涉牧场搬迁损失应当以法院委托评估的资产价值作为依据,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另案行政判决已经对圣源牧场全部搬迁损失作出认定,不存在补偿不足情形;同时牧场养殖功能虽然关停,但相关建筑物、附属设施仍继续使用,并未报废,庄园牧场也未能提交证据证明具体损失数额,履行差额补偿的条件并不具备。综上,二审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虽然部分法律适用存在瑕疵,但判决结果正确,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公告提示,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告透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不含本次诉讼,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及仲裁共计17起,主要涉及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等,涉案总金额为268.2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26%,未达到重大诉讼仲裁披露标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业绩方面,庄园牧场2026年三季报显示,2026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3亿元,同比增长40.4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1.01万元,同比增长85.0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82.82万元,同比增长88.29%。2026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70亿元,同比增长22.3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62.48万元,同比增长42.9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990.57万元,同比增长56.1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14.32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2.8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9.97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