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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日报网讯11月4日,浙富控股发布公告称,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联环保集团”)和杭州富阳申能固废环保再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能环保”)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市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江西自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自立”)向该行申请的最高余额为36,000万元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上述担保事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联环保集团、申能环保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江西自立提供担保,已分别经申联环保集团、申能环保股东决定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